正义网记者4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西省长治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尚宪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尚宪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尚宪芳 资料图

年近70岁被查

曾著书谈“拒腐防变”

公开资料显示,尚宪芳出生于1955年6月,山西省襄垣县人。他于1970年15岁参加工作,在襄垣虒亭公社当办事员,此后曾任长治市沁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黎城县委书记等职。

2005年3月,尚宪芳任长治市副市长,于2012年4月任长治市委常委,后任统战部部长。2015年,尚宪芳到龄退休。

2024年9月9日,退休9年后,年近70岁的尚宪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媒体报道,尚宪芳还是山西省作协会员,曾出版《县委书记的思考》《县域发展论》《治县观》等书,书中谈了他在县城主政十年的心得体会,尤其谈到了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5年2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 山西省长治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尚宪芳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尚宪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尚宪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尚宪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史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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