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现在无论是老师的教育方式还是学生的学习方式,跟十几二十年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都说80-90后都是在放养式的学习环境中长大的,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更是在老师的批评和“棍棒式”的教育下长大的,都说老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除了学习还要教育怎么做人的道理。但现在的孩子呢,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把孩子当成了一个宝贝,“打不得,骂不得,说不得”但这样真的是一件好事吗?



4月23号,央视新闻报道了一起典型的学校老师和家长以及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点的案例。原因是因为学生的问题,导致学生家长把学校和老师告上了法院。究竟发生什么事,需要做到如此呢?看看央视详细的报道。

有一位一年级的学生在学校非常的调皮捣蛋,由于在家就是娇生惯养,回到学校以后就更加的目中无人,经常欺负其他的同学,有一次还把同学给挠伤了,老师私下多次口头教育,学生不听,于是老师在班上的时候,直接要求打人的学生给被打的同学道歉,但态度非常敷衍散漫,其他同学也觉得这样的道歉根本没有一丝悔过的意思,于是老师要求打人的学生随后几次进行道歉。老师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希望学生能够知错就改。



但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平常的动作,打人的学生的家长却把学校给告了,要求学校赔偿2万块的精神损失费,原因是老师要求其孩子在班上多次要求给他人道歉,导致弱小的心灵受到伤害,没有了到学校继续上学的欲望,但学校认为自己的教育没有做错了,双方就有了矛盾的地方,这个事情后来闹上了法庭,最后也有了审判的结果。



经过梳理证据,以及相关的教育条例,法院最后驳回了家长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认为老师是合理合规的情况下,履行了自己应该有的教育的职责,纠正学生在学校的一些不好的行为。其中在中小学惩戒规则里面就有提到,教师在课堂上教学,日常的管理当中,对于违规违纪比较轻的学生,可以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是书面检讨等教育惩戒。由此可见,这个学长的诉求是不被支持的。



有不少网友指出,家长做出这样的行为,无疑也是在纵容自己的孩子,明明是他打人在先,还听不见去老师的教育,也不能正视自己的错误,现在还好是挠伤自己的同学,如果不及时纠正,以后还真的是有可能出大问题的啊。教育孩子本是老师和家长双方配合的,不应该把责任全部都推给老师。但同时也需要特别指出,老师也并不是完全都对,既然学生不听,可以叫家长一起到学校当面沟通清楚,毕竟一个小孩子多次在自己全班的同学面前认错,确实也是对于心灵上有一定的影响,这是事实。



对此,大家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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