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不能算偷”

这句话在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出现过

然而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一个人

他喜欢看书

却因贪小便宜将书店的书偷走据为己有

近日

吴中分局长桥派出所

抓获了这名盗窃嫌疑人


案件回顾

最近,长桥派出所接到辖区一书店工作人员的报警,书店内的书被盗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报警人李女士告诉民警,她是店内的工作人员,上午整理书籍的时候发现少了4本书,查看店内公共视频看到是一男子所为,这些书的价值284元。过了几天,书店工作人员清点书籍时又发现被盗走7本,价值434元,而公共视频里再次出现了该男子的身影。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最终确定了盗窃嫌疑人朱某。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很快将他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朱某对其盗窃书本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朱某交代,当天从外地来苏旅游,由于他本人喜欢看书,经过该书店时就忍不住进去看了会书。


看了一会儿,有几本书籍他非常喜欢,但想到看完一遍可能就不看了,非常浪费钱。想着能省则省,他临时起意将几本中意的书籍塞进了随身携带的背包内,之后直接出了书店,并未付钱。几天后,朱某再次来苏游玩,他又去了该书店,用同样的方法盗走了7本书籍。


朱某表示,他非常喜欢看书,想省点钱,没想到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非常后悔。朱某向书店赔偿了1000元,书店负责人也写了谅解书并希望对他从轻处理。目前,朱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前几日,该书店工作人员特意来到长桥派出所,将一面印有“为人民办实事 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向警方表示感谢。

警 方 提 示

书籍是文雅之物,即便爱书也不能将书偷走占为己有。严守法律红线,恪守道德底线,求知之路才能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1

2

3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