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如何办理抵押?
期间需要什么资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今天就来解读一下
让你快速了解
一
办理条件
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1.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 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5.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二
所需资料
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其身份证明是营业执照或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备案的抵押权人其身份证明是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3.依法订立的机动车抵押合同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此业务可代办,代办人还需提供:
1.个人车主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委托)
2.单位用户办理: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1.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先由原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申请解除抵押后,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转让登记时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原、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七)现机动车所有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原件。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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