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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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报警电话
是有限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
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生命热线”
然而却有人肆意妄为
借助醉酒、心情烦闷等荒唐理由
谎!报!警!情!
近日利州区公安分局
依法查处两起扰乱公共秩序案
以“零容忍”态度捍卫执法权威
案件一
近日
110指挥中心 分局嘉陵派出所
分别多次接到群众陈某某报警
面对民辅警的耐心询问和劝导
陈某某一直反复陈述着
“活着真没什么意思!
我在家里准备好了炸弹!
等着吧!我们一起爆炸毁灭!”
接警后 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
却发现陈某某浑身酒气 言语混乱
住处也并无其所谓的爆炸物
经调查取证
陈某某多次报警扬言实施爆炸
系心情烦闷醉酒后发泄情绪
目前 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已被
依法给予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
近日
120医疗急救中心 110指挥中心
相继接到群众彭某某报警
称自己在望江路散步时
看到有人掉入江中
请求紧急救助
医护人员与民辅警火速赶赴现场
多次拨打彭某某电话却均未接听
经长达1小时的查找、走访工作
始终未找到其所称的落水人员
与彭某某家人取得联系后
民辅警前往彭某某家中
发现其因醉酒正呼呼大睡
经核实
彭某某系醉酒后胡言乱语谎报警情
目前 违法行为人彭某某已被
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法 律 链 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报警电话是免费的
可“报假警”的代价是“高昂”的
乱报警 报假警
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
更有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
得不到及时救助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保障110线路的畅通
将“生命通道”让给需要的人
广元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