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欠债10万被迫肉偿,债主说做1次抵1万,女子假装答应,哄骗债主上门后,将其杀害,称自己是正当防卫,法院这样判决!

(真实案例来源:华州区人民检察院)

王某是一名理发店的女老板,最近她迷上了赌博,因为一开始赢了钱,尝到了一些甜头,她就越来越上瘾,一发不可收拾,都说十赌九输,王某也不例外,很快她就输掉了自己辛苦积攒下来的20万,这可是她开店起早贪黑辛苦挣的,赔光了怪心疼的。



于是她就想着翻本,就透支信用卡,结果又输了精光,越输越多,没办法,好赌之人为了赌,是不考虑后果的,她只好找到放高利贷的胡某,让他借一些赌资给自己,胡某倒也爽快,借了10万块钱给她,每天利息500块,利息日结。

拿到钱之后,王某想着翻本赢回来,结果却又输了个精光,这下惨了,旧债未还,新债又来,已经负债累累的她哪里给得起利息,更还不起这10万块,胡某看王某有几分姿色,就提出不如肉偿吧,一次一万,这个价也算不错了。

据王某说:她不太情愿,但是胡某非要她肉偿,还把她绑起来,这让她很是愤怒,可是一个弱女子又无法反抗,后来回到家她越想越气。

第二天就对胡某谎称自己愿意肉偿,让他过来,胡某听了很高兴,乐滋滋地前往,可是他没有想到这是一场骗局,把胡某骗过来之后,王某拿出事先准备的刀,朝着毫无防备的胡某连捅三刀,导致胡某当场死亡。



事后,王某说自己是被迫捆绑肉偿,是正当防卫,但是法院认定:这种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虽然胡某构成强奸罪,但王某第二天行凶时,不法侵害已结束,这明显是属于“事后报复”,因此判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规定:

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王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因为不具备正当防卫的几个要素。最主要的一点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尚未结束。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第一天男的强奸了女的,女的如果当场反杀就是正当防卫,男的不法侵害结束后离去,女的可以选择报警,男的必被抓。

但是王某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有预谋地将债主胡某约过来,将他杀害,这就构成了故意杀人。

她受到不法侵害而产生的报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量刑时作为减轻处罚的考虑范围,但不能否认她故意杀人的事实,也不能作为正当防卫的依据!



赌博是一条不归路,只要是赌徒,不论男女,都不可交,因为他们思维和常人就不一样、法制观念淡泊,还习惯铤而走险,就是赌一把!所以千万不要染上赌博,更不要试图通过赌博发财,天上不会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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