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又有大动作!

4月15日,阜阳出台“综合查一次”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全市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检查质效,优化营商环境。

接下来,阜阳“综合查一次”改革如何推进?涉企行政检查到底如何查?随阜阳“政能量”工作室记者一起去看看。

01

能合则合,应合尽合

“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在位于阜南经开区的安徽阳宏橡胶机械有限公司,一个有关涉企检查的展示板放在企业门前最显眼处。

“这就是我们的‘护身符’。”安徽阳宏橡胶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龚乔松说,涉企检查越来越规范,让企业有更多的精力专心生产。


企业最怕频繁接受检查,随意检查、多头检查、过度检查,不仅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增加了企业负担,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2024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打出了一套法治“组合拳”。

事实上

早在《改革方案》出台前

针对检查乱象

阜阳已在探索创新解法

市市场监管局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事项由59项合并缩减到20项,事项缩减率达66.1%,并充分发挥双随机“一业一查”作用,梳理需跨部门协同检查的一般事项,共同建立场景19个,涉及14个市直部门、65个检查事项,部门联合查率达96%

如,针对辖区内《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设置价格行为外部联查清单,由市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发起,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等部门按职责配合,明确检查基数、抽查比例,将原来4个部门分别发起的检查合并为一次。

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项检查事项进行整合,将原有50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整合至17项,缩减率达66%,覆盖生猪屠宰、饲料生产、农资监管等领域。

市城管局从城市管理的212项行政权力中梳理涉企高频事项,通过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项检查事项进行整合后,将涉及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关键环节的14项纳入重点监管清单,最终精简至10项重点检查事项。


颍东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开展农资安全检查。

“本次改革,我们坚持的首要原则就是能合则合,应合尽合。”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市司法局局长吴开义介绍,部门内、部门间、层级间检查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间相近的检查,能合并的尽合并,能联合的尽联合,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查少了,会不会增加风险?

“《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厘清责任,协同配合。”吴开义介绍,改革将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审批谁牵头”的原则确定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检查的组织实施、任务派发和结果汇总等工作,配合部门根据各自监管职责主动参与,不得因实施“综合查一次”漏管失责。

02

该管的管到位,不该管的不需管

阜阳是民营经济大市。在茂密的市场森林里,千万市场主体如同一棵棵树木,从种子、幼苗到长成参天大树,都离不开营商环境这片土壤。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规范涉企检查,有助于企业放心经营、安心发展。实践也充分证明,营商土壤好,企业的发展环境就好,市场的活力就会充足。


近年来,阜阳坚持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积极回应企业关切,高效办理企业诉求,倾力打造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推动企业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但从实际情况看,涉企执法检查不规范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企业专注创新与发展的精力。

此次改革明确

将大力推行分级分类监管

确保“该管的管到位

不该管的不需管”

具体来说,就是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检查对象分为A(风险低)、B(风险一般)、C(风险较高)、D(风险高)四级。

针对风险低的A级企业,建立“无事不扰”白名单,仅进行触发式检查,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外,被评为A级的企业当年度纳入“无事不扰”白名单。对B、C等级企业实行一般监管,D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强化数字赋能

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

以往的行政检查,大多依靠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对企业或多或少都有影响。本次《改革方案》提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创新使用智能监控、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行政检查工作进行智慧赋能,强化改革实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快速预警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高频次检查等行为,并及时进行监督。

改革还借鉴外地经验

明确严格控制专项检查

提出对某一地区、领域的突出问题,可以依法部署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要符合监管的客观需要,经评估确需部署的,要严格控制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限等,坚决杜绝“一人生病,大家吃药”的全覆盖、无差别检查。

同时,专项检查要实行年度数量控制,事先拟订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后按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针对同一监管对象,市、县、乡三级原则上指定一个层级检查,检查结果互认,上级加强对下级检查结果监督,必要时复查。专项检查严格按标准、程序实施,确保实效,杜绝“走过场”。

03

形成统一、高效的检查机制

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营商环境的优化。

《改革方案》提出一个“小目标”:到2025年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基本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联合行政检查机制,行政检查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企业和群众对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事实上

优化营商环境

阜阳一直在努力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无事不扰、有呼必应,持续擦亮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有力推动了全市营商环境进位升级、优化提升。

好不好,市场主体说了算。今年一季度,全市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32572户,同比增长9.57%。期末实有各类经营主体90.5万户,同比增长5.15%。


阜阳经开区航拍图。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成为这个春天,阜阳优化营商环境激荡的旋律。

以制度机制改革为抓手,在实践层面久久为功、持续用力,“综合查一次”必将能够很好地实现为企减负、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


阜阳城南新区街景。

“我们要通过开展改革,推动形成统一、高效的检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千方百计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真正让企业在阜阳放心投资、安心创造、舒心发展。”市委书记刘玉杰在全市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如是说。

来源:阜阳“政能量”工作室

文字 任秉文 通讯员 王楼

图片 王彪 张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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