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守护群众就医购药安全

河北省医保基金监管走向智能化

4月18日,河北省医保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举行“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集中宣传月动员活动。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省医保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着力从监管规则、药品采购、门诊慢特病、药品追溯码等方面,智慧守护群众就医购药安全。

为从源头减少违规行为发生,河北省着力构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智能监管体系,将监管规则嵌入事前提醒模块。监管系统每天对定点医药机构上传的全量结算数据疑点进行自动审核、次日自动推送,对确认违规的线上扣款。每月用监管规则对全省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量结算数据进行疑点筛查,下发各统筹区核查处置。

上线运行药品采购和医保结算智能审核校验系统,对既没有在省药品采购平台采购也没有线下采购备案的药品,医保不予结算,有效遏制违规线下采购行为。

为减少医保基金“跑冒滴漏”,河北省创新运行门诊慢特病用药智能化监管,实现认定了哪一种慢特病,医保只报销治疗该种慢特病所有医保目录内的药品。目前已上线运行高血压、糖尿病等15种慢性病用药范围。

对于门诊慢特病重复购药问题,河北省开发门诊慢特病重复购药监管系统,根据患者初次购药量自动计算用药时间,如在可用天数内再次购药,医保将不予支付,患者可自费购买。

全面实现定点药店销售药品不扫码不结算。打通医保结算系统和药品扫码系统,定点药店结算时必须上传药品追溯码,实现药品不扫码医保不结算,有效解决药品串换等问题。

在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方面,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建成信息系统,印发实施细则,打通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挂号系统,患者在挂号选择医生时,就能看到所选医生的扣分情况和违规评价,建立起了责任到人、监管到人、处罚到人的监管模式。

此外,在落实预付金、集采预付金等制度基础上,河北省将医保基金由原来的“月拨付”,调整为目前的“日拨付”,3月25日已在全省全面推开,缓解了定点医药机构的资金垫付压力,支持定点医药机构健康发展。(记者崔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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