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平交通支队的民警

在夜查工作中

查获了两位驾驶人

明知酒驾违法

他们却均因心存侥幸

最终追悔莫及

4月16日晚间,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在顺沙路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在看见前方检查点时犹豫不决,察觉异常,民警上前将其拦截。

只见驾驶人神色慌张,打开车门后,民警闻见了驾驶人身上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任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5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后经询问得知,任某称今天晚饭和朋友聚餐高兴,本没想着喝酒,但是抵不住朋友劝说,耳根子一软,便端起了酒杯。自己平时都很遵纪守法,可因聚餐地点离家里很近,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最终选择坐进了驾驶室。面对测酒仪上的数字、想起家中还在努力准备考试的孩子,任某被民警查获后,尽显懊悔。

4月17日晚间,民警在立汤路查获了另一位酒驾司机。起初,当驾驶人李某看到酒精初筛仪闪起亮光,还在用“车内喷了香水”“身上喷了花露水”等借口试图掩盖饮酒驾车的事实。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值为77mg/100ml,同样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看到酒精检测仪上的数字,李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两位驾驶人任某和李某均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他们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的同时,也被依法暂扣6个月。

酒驾醉驾,不仅威胁自身的生命安全,还会给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行车安全带来隐患。希望广大驾驶人都能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因自己的一时贪杯而追悔莫及。

文/综合报道

通讯员 王嘉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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