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下午五点多

鼓楼区一个交叉口公共视频

记录了以下画面

手拿雨伞、身穿红色马甲的行人张某

发着高烧、步履蹒跚地

走在过街斑马线上

人还没走到街对面

突然晕倒在斑马线上

随后,惊险的一幕发生了

查微析疑 还原交通事故真相

当天,陈某某下班以后,驾驶私家车路过东浦路。因为10月27日是阴天,光线不好,陈某某驾驶的车辆为避让对向来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私家车辆,把车往人行道的左边稍微打了一下方向,结果压到张某,于是他赶紧拨打110。


晕倒的张某马上被送往医院救治,司机陈某某垫付了医疗费。不幸的是,2023年12月8日,张某在医院因呼吸衰竭死亡。

为什么遭遇车祸一个多月后,张某是因呼吸衰竭死亡?根据医生诊断,发生车祸之时,张某已身患肺癌晚期,且正发着高烧。司法鉴定机构认为,张某因肺癌晚期致呼吸衰竭死亡,而交通事故的骨折伤情起次要作用。根据相关规定,次要作用以上应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公安机关以陈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陈英:交通事故在被害人张某死亡原因中的占比程度是多少,成为本案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个关键。

按照办案程序规定,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门对张某死亡原因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这一审查,却发现该案的证据材料疑点重重。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副主任 林超凡:案情描述的损伤过程和案件影像学资料里面显示的骨折形态是不匹配的。张某胸12椎体骨折是沿着脊柱垂直方向的作用力造成的。人在平坦地上被车辆碾压的时候,车辆碰撞力的方向和自行摔倒的垂直力是完全不同的。

经审查认定,张某符合急性呼吸衰竭死亡。但其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肋骨骨折等为交通事故所致的依据不足。而且,从张某发生车祸到死亡,整整经历了42天的时间,交通事故在其死亡中占比是否达到次要作用?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林应辉:本案在技术性证据审查过程中,对死因鉴定存在重大分歧,可能影响到案件定性。我们第一时间听取了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汇报,也了解了在案的证据情况以及本案的分歧焦点。就相关的疑点,我们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检察机关要求对相关证人、车速鉴定、被害人就诊记录、行车记录仪等证据开展外围调查。此外,在检察机关要求下,2024年9月,公安机关专门组织开展侦查实验,还原案发现场。

2024年10月,福州市、鼓楼区两级检察院邀请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专家,在全省首次召开鉴定意见专家论证会,综合运用影像资料分析、诊疗记录对比、行车轨迹投影等方法,对案件要素及分歧点进行分析论证。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陈英: 经过专家论证以后,形成一致意见,被害人张某的死亡原因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参与的部分,只能是作为一个死亡诱因来判定。

根据公安部的《法医学死亡原因分类及其鉴定指南》,死亡诱因是机体死亡中非必然存在的因素,没有达到刑法上因果关系认定标准。那么,陈某某就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此,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召集了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省市检察院法医学专家、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就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组织公开听证。


2024年10月31日,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11月4日,陈某某拿着锦旗来到了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陈某某:在答案还没出来之前,我和整个家庭的心情都非常沉重,每天就想着这个事情,(起诉的话)等于工作都会受到影响。现在整个结果出来,对我来说,身上的包袱就没有了,松一口气了,也让我摆脱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了。整个处理过程很公平、公开、公正,让我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福州市检察机关协同联动、一体履职,集约司法资源、凝聚监督合力,一声对在案证据的质疑、一场事关罪与非罪的听证会、全省第一份针对侦查实验的技术性证据审查,这背后凝结着检察机关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是贯彻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回应。

来源 | 福州广播电视台 鼓楼区检察院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