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马鞍山市第一批历史地段名录的通知,划定矿山研究院旧址、幸福路及周边、博望老街、当涂县护城河及周边等为马鞍山市第一批历史地段。



通知具体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动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根据《安徽省历史地段普查认定导则(试行)》等要求,经研究,划定矿山研究院旧址、幸福路及周边、博望老街、当涂县护城河及周边等为马鞍山市第一批历史地段,现予以公布。

各县区、开发园区和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历史地段保护标志,切实做好历史地段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加强环境整治及风貌保护,不得破坏保护范围内的各类保护对象和自然景观环境,推动全市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

此复。

附件:马鞍山市第一批历史地段名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来源|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