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有博主爆料称,有个网友参加昨天事业单位考试,开考前10分钟发现手机还在裤子口袋里,主动交上去后被算违纪,和监考老师说了半天情,当时试卷都没拿到,结果还是没用。直接罚坐空板凳两个半小时…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该博主提供的信息,这是一份处理决定告知书。
一式两联(考生联)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决定告知书
报考者(身份证号码311):
你在参加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过程中存在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拟作出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处理决定。
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上述违纪违规行为的拟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单位进行陈述和申辩,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单位复核后作出处理决定。
特此告知。
某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9日
从这份决定书来看,这个处理就是因为该考生违法了考场规则,携带了电子设备进考场。哪怕事后主动上缴,该次成绩依然计为无效。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
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看法和观点:
作为一个监考多次的老师,我来告诉你,考前有说明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按违纪处理。进入考点也有说明和检查。进入考场还有检查。开考前10分钟广播宣读考场规则也有说明。当你发现坐在考场里手机还在口袋里,你说你不知道不能带手机进入考场,我怎么都不相信。另外给你支个招,举手给监考老师说上厕所,然后把手机藏厕所里,然后回来继续考试。
这个时候如果手机已经关机了,那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如果没关机那就祈祷它不会响,不响就没事。
铃声响全体起立放下笔,有个女生不听话,答题卡没涂完,非要继续涂卡,直接收走,跪下来也没敢给她继续涂卡。收走她只是少考试几分,再继续涂卡,就是违纪。
看这处罚决定,我觉得不是自己发现上交,因为是使用……,可能是突然手机响了或者闹钟响了,拿出来按,所以才叫使用,否则是违规携带,不是使用。
准考证上明确写着的内容就该好好遵守,这也是考试的一部分。我监考过考试,有一次一个考生非要把答案写在准考证上带出去,但这是不允许的,我警告他了他居然又抄在纸巾上,我再次警告后他依然不收敛。我觉着这种人根本不应该被录取,于是上报了报了考务组。
考了10次(当然考上了)的我,每次进入考场,监考员都会强调通讯工具,电子手表不要带到座位。开考前广播也会播放一遍,发完试题还没响铃,监考员都会再强调一遍不要带通讯工具,即使是闹铃响了你没看也是违纪。而且强调手机放外面物品放置处关机不算,还要删掉所有闹铃,如果听到震动也是违纪。进入面试阶段,手机会被装进一个屏蔽袋里,体检环节也是。
- 不得不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严肃的考编,这也是被大家认为是非常公平的考试。
从考试流程来看,它和公务员考试相似,包含笔试与面试。就笔试而言,所有人都必须依靠自身努力刷题、熬夜看书。包括现场的考场纪律,也是比较严苛。上述案例中的考生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罕见,一般不可能出现,因为入场前都会有提醒。
而且在面试环节,遇到熟人的概率非常低。在当前的行政环境与舆论监督氛围之中,统考几乎不可能存在猫腻。
可以说,如今的统考就是实实在在的竞争,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只要努力就有机会。因此,我们再回到上述案例,这种处理结果显然也是非常公正的,没有所谓的人情可讲。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