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三亚市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决定即日起持续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主体管理。各企业应当具备线下服务能力,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依法做好本企业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工作。各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章守纪,提升服务质量,文明经营,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行业新风。

二、加强车辆管理。各企业及驾驶员应当遵守经营规定,保持车辆性能良好,移动设备、车载设备、卫星定位、计程计价等设备功能完好,车辆干净整洁。

三、严格规范驾驶员和车辆对应关系。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巡游出租车交由他人提供营运服务,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将个人所有的网约车交由他人提供营运服务;人车对应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信息,未变更信息按照使用未经注册的驾驶员进行查处。

四、严格规范重点场所网约车经营行为。各网约车平台加强机场、三亚动车站、亚龙湾动车站等重点区域订单监管,在重点区域不得设置驾驶员取消功能、不得低价强制推送拼车订单。严禁驾驶员取消或诱导乘客取消重点区域订单,严禁驾驶员私自添加停车费、路桥费、返程费等费用,一经核实分别按照无正当理由取消订单、违规收费进行处罚。

五、严格规范巡游出租车排队秩序。在机场、三亚动车站、亚龙湾动车站等重点区域营运时,应当按照站点规定和要求排队候客,未经现场秩序员允许不得组织乘客拼车。

六、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无正当理由取消订单、违规拼客、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诱导消费等行为,一经核实各企业给予停班、下线处理。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撤销各企业许可证件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七、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任何企业或个人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许可,不得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对屡教不改从严从重处罚。对网约车驾驶员线下招揽乘客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八、强化信用惩戒。全面推行“不良记录”名单,对违反本通告第四、五、六、七条款情节严重的人员及车辆纳入“不良记录”名单管理,各企业不再聘用或停止派单,同时暂停个人及企业新增业务,凤凰机场、三亚动车站等重点区域管理单位限制进入场站。整治期间发生聚众起哄、妨碍执法,阻挠正常候客的车辆及其驾驶员一律列入名单管理。

九、强化退出机制。企业或个人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连续180天以上停运及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依法收回车辆经营权。对许可证件被吊销的从业人员,依法注销涉事车辆营运证件,当年度不再受理涉事企业出租汽车运力申请。

十、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严重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公共场所叫客、揽客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等处罚。

整治行动期间,将不定期通过“三亚交通”微信公众号曝光典型案例,请各出租汽车企业及驾驶员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文明诚信服务,共同营造安全、便捷、优质的出行环境。

特此通告。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8日





来源: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陈思思

审核:廖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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