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2021〕21号)、《关于印发〈瓮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瓮乡振发〔2022〕2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59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现予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日(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就业局就业科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件:瓮安县2025年中央衔接资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补发3月)公示表。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瓮安县就业局就业科联系电话:0854-2918350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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