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邻居在自家 院子里养了猪,猪舍周围散发着令人无法忍受的恶臭气味,空气质量明显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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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建泉州罗溪镇垵内村消厝的村民,在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联合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推出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和建议征集中,留言反映邻居猪场污染环境的问题, “ 更为严重的是,猪舍周围的污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污水渗漏到附近的河流或地下水中,严重污染了周围的水源,极大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帮忙解决这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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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的这一问题,很快收到了官方的积极回应↓↓↓

经核实,被举报地点位于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按内村消厝,位于畜禽可养区,涉事养殖场的经营者现有铁皮搭盖简易猪舍2幢,存栏生猪约100头,鸡鸭约100羽,距离最近居民点约50米,配套有沼气池30立方米,未配套储液池、消纳管道以及封闭式阳光棚储粪间,采用人工清粪和水冲结合方式进行猪舍清洗,粪污经沼气池处理后,沼液排放至附近山地。 泉州市生态环境、洛江生态环境局以及罗溪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于2025年3月6日进行现场调查核实,3月12日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复核。 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现场异味明显,未采取干湿分离措施,存在私宰生猪行为。虽然配套有沼气池,但沼气池容积不足,未及时清掏,养殖粪污经沼气池处理后,经未硬化明沟引至场外山坡地及耕地(耕地大部分未耕种,仅种植少量香蕉树),最后流入山涧水沟,汇入南安市湖内村内的明英湖。该养殖场为规模以下养殖场,洛江生态环境局已将舆情线索函转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及属地罗溪镇政府进一步查处。 罗溪镇政府已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养殖场立即拆除私宰设备,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增加配套30立方米以上沼气池、105立方米以上储液池,及37亩以上消纳地,若不能限期完成整改,逐步减栏直至停止养殖。目前,养殖户正在整改中。

回复中,当地还明确了下一步将采取的措施:

1. 洛江区农水局将加强执法,严格禁止该养殖场私宰生猪

2. 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举一反三,按照《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要求,加强辖区内生猪养殖户日常监管,督促镇政府指导养殖户完善配套建设田间(林间)贮存池、输送管道、自动化喷灌等还田利用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查处。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原标题:村里家庭猪场污染环境怎么办?生态环境部回复→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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