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4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厦门海事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何汉峰作了动员讲话,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红岩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郭守新、陈杉山及有关同志,厦门海事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近年退休的部分老同志出席会议。



何汉峰指出,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的目的是统一思想认识,与厦门海事法院党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市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做好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
做好当前的巡察工作,对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要求,坚持干字当头、以快增效,推动厦门更好为中国式现代化探路先行,具有重要而特殊的意义。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切实把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检视履职尽责中存在的政治偏差。本次巡察将坚持政治监督定位,紧扣厦门海事法院职能责任,重点聚焦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有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三要增强政治自觉,更加坚定接受巡察监督的责任担当。开展巡察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厦门海事法院要深刻认识到政治巡察是体检,切实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发现和解决问题,实现海事司法工作再突破再提升,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周红岩表示

本次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厦门海事法院和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监督关爱,巡察工作目的在于帮助院党组织查找问题差距,督促院党组织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必将对推动厦门海事法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厦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发挥重要作用。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意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接受巡察的过程成为我们查找差距、改进提升、“跳起摸高”的过程。

二要用心配合保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坚决维护市委巡察组的权威,用心配合好、保障好巡察工作。认真检视查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切实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环境。

三要注重落实转化,提升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务求实效。把接受巡察整改和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市委“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和深化院“两抓两提升”行动结合起来,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体现巡察工作成效。

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25年4月17日起进驻厦门海事法院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时间为30个工作日左右。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厦门海事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置专门联系电话:18150396756,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专门邮政信箱:厦门市邮政004354号信箱;同时在厦门海事法院主楼三楼电梯旁、院南门外墙设置举报信箱。此外,巡察组还开设了“码上巡”信访举报二维码。

文稿:陈耀 朱可为

供图:徐海燕

编辑:朱可为 徐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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