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背景

民一庭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调万家事 解百姓忧”为党建品牌核心内涵,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守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构筑坚实堡垒。



二、做法与成效

筑牢政治根基,汇聚奋进力量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党员政治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构建“支部书记党课教学、支部委员重点领学、支部党员全面自学”的学习模式,不断夯实党员理论根基。组织党员前往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第六埠村红色教育基地等参观践学、重温入党誓词,以沉浸式教育助力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将所学所悟转化为真抓实干的行动力。



淬炼过硬本领,司法守护民生

将党建引领作为推动审判业务工作的核心动力,树牢“如我在诉”理念,坚持法理与人情相融合,积极探索专业化、柔性化审理路径。不断强化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精准把握妇女身心特点,在处理涉妇女权益案件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充分考量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付出、经济状况及子女成长需求,确保妇女权益得到公正维护。



审理的郭某与王某离婚纠纷案入选天津市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认真落实《反家庭暴力法》,2022年以来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6份,以司法之力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保护伞”。落实未成年人“三审合一”审判机制要求,成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门团队,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先后发出家庭教育令4份、家庭教育指导1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3份,审理的高小某与刘某抚养费纠纷案入选天津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秉持司法护老理念,对赡养类纠纷案件注重综合考虑赡养义务人的收入、家庭负担能力等多方因素,平衡多子女家庭之间的赡养义务分配,加大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子女的法律制裁力度,推动赡养纠纷实质化解。

拓展审判职能,凝聚共建合力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盯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法律需求,在妇女节、儿童节、重阳节等关键节点,深入社区、村居、学校开展常态化、“订单式”普法宣传,探索创新宣传形式,开展舞台剧表演、普法“市集”等活动,以更生动、更接地气的方式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强化多方合力,打造实质性化解家事纠纷新模式,与区妇联、区教育局签署《关于建立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协同合作机制的意见》,与区妇联共同建立天津市首批区、镇、社区(村)三级亲情观护室、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直通车”机制,合力举办“津南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推进暨亲情关护工作培训班”等,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经验与启示

下一步,民一庭党支部将持续深化党建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力量,让“调万家事 解百姓忧”的品牌内涵在司法实践中绽放更加绚烂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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