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西岗法庭!这件事情终于有了最圆满的结局,签完调解协议,我们以后都还是好合作伙伴!”调解协议签署现场,三方当事人脸上都是遮不住的轻松和喜悦。


积怨难消 三度对簿公堂

某村委会与甲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由甲公司租赁该村部分土地,租期二十年,甲公司按年支付租金,同时约定,如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承租期间,甲公司经营不善,连续拖欠租金。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乙公司进驻部分租赁场地开展项目建设。随后,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并将某村委会列为第三人。

在此之前,甲公司起诉某村委会(乙公司为第三人)要求某村委会承担违约责任;某村委会起诉甲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租金,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因租金拖欠、违约责任问题引发了三方之间的诉讼“拉锯战”,矛盾愈演愈烈。

各执一词 利益拉锯寸步不让

调解初期,三方态度强硬,争吵不断。

乙公司坚称:“甲公司经营不善拖欠租金,濒临破产,多次请求政府招商引资,我们才入驻部分场地开展项目建设,何来赔偿?”

甲公司则寸步不让:“你们在合同未到期之前占用了我的土地使用权属实,村委会未履行合同义务,必须共同担责!”

村委会对甲公司的说法并不认同:“甲公司拖欠租金违约在先,我们已通过诉讼胜诉并申请强制执行,追讨租金天经地义!”

三方诉求交织,情绪对立,调解工作几度陷入僵局。

抽丝剥茧 多手连弹巧解千千结

调解无法进行,直接判决真的能解决问题吗?考虑到目前局面,判决后,诉讼“拉锯战”很可能还将持续,承办法官决定再努力一把,以“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多元调解模式分层攻坚:调解员通过“背对背”沟通,分头倾听各方诉求,以情感共鸣软化对立情绪;法官助理结合案情释法明理,厘清拖欠租金、场地占用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法官立足全局,综合考量企业经营困境、村集体利益及“腾笼换鸟”政策导向......

历经39轮“马拉松式”调解,西岗法庭逐项攻克争议焦点,最终促成三方达成协议: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万元补偿款,其中20万元作为甲公司拖欠的租金直接支付给村委会;村委会撤回对甲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甲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承诺此后不再因本案所涉土地使用权纠纷向被告及村委会主张任何权利。

滕州法院干警以“蚂蚁啃骨头”的韧劲,将法律刚性融入调解温情,既守住了公平正义底线,又破解了企业发展难题,为基层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写下了生动注脚。

(大众新闻记者 孟令洋 通讯员 闵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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