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继三河市商户招牌“变色”后,三河市公安局悬挂使用的多个警徽,被质疑“更改警徽标准颜色”,再次引发讨论。
三河市公安局“平安三河”微信公众号于2025年3月19日发布一篇《三河市公安局(西院)举行新址揭牌仪式》推文配图中,图说为“三河市公安局(西院)”的公安局围墙、图说为“全体人员合影留念”的大楼门头等两处悬挂的警徽颜色均为浅金色。
前几天我看到上述资料在网上流传时,觉得是否存在被人P图的可能,便专门到“平安三河”微信公众号找到了这篇推文,发现确实是真的。
不过现在该推文已被删除。
4月16日,三河市官方人士回应了此事。经了解,2023年10月三河市公安局西院建成时,安装的警徽主要是为适配墙体颜色,达到协调的视觉效果。2025年3月《中国人民警察警徽国家标准》实施后,三河市公安局立即向厂家制符合国家标准的警徽,到货后已安装更换完毕。
从以上情形可以看出,三河市公安局曾经确实将警徽改为了浅金色,为的是与墙体颜色相适配,以达到视觉协调的效果。
可是他们这样做,妥当吗?
让我们看看警徽使用相关规定——
2000年3月27日公安部颁布施行的《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第五条明确:
悬挂警徽,应当置于显著位置。使用警徽及其图案,应当严肃、庄重,严格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颜色的警徽。
这部规定现在仍在施行。
另外新中国的警徽样式大体经历了六次大的改动,即50式警徽,55式警徽,66式警徽,72式警徽,83式警徽,现行99式警徽由国徽、盾牌、长城、松枝组成。颜色构成为正红、金色、警徽蓝。
在管理法规明确、警徽样式定型的背景下,三河市公安局一度将警徽通体改成浅金色,这一做法十分让人存疑。
而三河市官方人士又说,2025年3月《中国人民警察警徽国家标准》实施后,三河市公安局立即向厂家定制符合国家标准的警徽,到货后已安装更换完毕。
这给人感觉似乎三河市公安局此前更改警徽颜色的做法正常。
但稍加逻辑分析,就发现不正常,甚至是自相矛盾的悖论。
因为。202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国人民警察警徽国家标准》,只是把警徽纳入了国家标准化体系,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爱护并维护其尊严。
而更早前颁布并一直在施行的《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在公安系统相当于警徽使用的“上位法”,同时落实《中国人民警察警徽国家标准》,这二者并不冲突。
决不存在《中国人民警察警徽国家标准》实施之前,公安部门可以擅自更改警徽颜色这种违规情形。
所以,三河市官方人士的相关解释,根本立不住。
我想我把这件事情存在的“悖论”,说到位了。
补充几句:
三河市商户牌匾“改色事件”已经得到初步处理,即市委主要负责人被官宣免职。
而当地公安机关“警徽改色”,其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小觑,不可含糊而过。
尊重事实,坚持真理,正是三河解决相关问题所应秉持的根本态度。
期盼当地各级官方勇于直面和反思,真正清醒起来,吸取教训面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