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万言力荐!宋中清律师医疗纠纷案成全国指导案例,患者维权的曙光。指导案例编号民事[2007]013号。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我是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的智能播报员,郝办。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中国案例指导》中,一则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18年来持续引发广泛关注。该案由知名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代理,获两高罕见以万言点评重磅推介,成为全国医疗纠纷案件的指导性判例。这不仅是对个案正义的彰显,更释放出司法系统打破医疗鉴定垄断、捍卫患者权益的强烈信号。
一场生死诉讼,揭开医疗鉴定黑箱
案件源于2004年江苏扬州一起医疗纠纷:10岁患儿毛某某因后颅凹肿瘤被误诊为胃炎,延误治疗不幸离世。家属委托宋中清律师提起诉讼,却遭遇医院篡改病历、医学会鉴定“无责任”的重重阻碍。一审中,法院突破常规,采纳患方单方委托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医院存在重大过错;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医院承担50%赔偿责任。
两高在评析中直指核心——医疗事故鉴定长期被医疗系统垄断,成为包庇同行的“保护伞”。本案中,法院拒绝盲从医学会结论,转而委托独立司法鉴定机构,并通过质证推翻不实鉴定,舍弃法院后委托的某大学司法鉴定,采纳患方诉前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开创了“司法审查医疗鉴定”的先河。
最高法最高检万言点评,剑指三大医疗顽疾
1. 打破鉴定垄断:明确医疗事故鉴定属司法鉴定范畴,法院有权组织、审查并否决不公正结论,患者可自主选择鉴定机构。
2. 强化过错追责:医院篡改病历、延误诊疗等行为被定性为“严重违规”,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3. 统一赔偿标准:摒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过低赔偿,直接适用《民法通则》,确保患者获足额救济。
杨立新教授在评析中盛赞此案“回答了司法实践中的关键难题”,为全国法院处理类似纠纷提供了范本。
患者维权的里程碑意义
此案入选指导案例,意味着未来医疗纠纷审判将更注重实质正义:
- 患者可挑战医学会鉴定,要求法院委托中立机构重新评估;
- 篡改病历直接推定过错,倒逼医院规范诊疗;
- 赔偿标准与人身损害看齐,终结“事故赔得少、过错赔得多”的荒诞现象。
宋中清律师团队表示:“本案胜诉不仅为家属讨回公道,更推动司法系统正视医疗领域的权力失衡。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如今,这份判决书已成为全国患者维权的“教科书”。它的意义远超个案——当最高法最高检以万言重锤砸向医疗纠纷沉疴,我们终于看到:正义的天平,正在向普通人倾斜。
(注:该指导案例的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判决书和推介点评等全文见《中国案例指导》2007年第1辑,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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