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人民法院石鼓中心人民法庭联合多方力量,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被告因离婚后的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考虑到案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石鼓法庭法官迅速与鲁甸乡司法所、鲁甸乡综治中心以及杵峰村委会联系,启动多方联动调解机制。各部门从各自专业领域出发,为案件调解做好准备,司法所梳理类似案件的调解思路;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保障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村委会整理当事人家庭情况。

  调解中,石鼓法庭承办法官联合司法所、综治中心、村委会工作人员,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及其亲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父母抚养子女的责任、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标准等法律条文,明确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工作人员站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当事人讲述家庭环境、父母关爱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调解中,工作人员充分考量原、被告的实际抚养能力,分析利弊,为双方提供调解方案。在多方共同调解下,原、被告最终就共同生育的3个儿子的抚养及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 姜莉萍 通讯员 朱国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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