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企业在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山东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系统”自动将企业信息推送到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系统自动在企业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自动核定企业缴费险种和缴费费率、自动为企业开通“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端、自动向新注册登记企业发送社会保险登记成功短信提示。
新开办企业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端,可办理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费缴纳查询、基础信息修改等社保经办业务。
未完成自动开户的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持《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补充信息登记表》,到归属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持单位有效证照副本原件、《非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信息登记表》,到归属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各险种费率,同步开通“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咨询: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什么标准参加工伤保险?
答复:用人单位按本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保费,纳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计算口径。
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高于(低于)我市最高(最低)月缴费基数的,按最高(最低)月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咨询:个体工商户给员工缴纳各项社保的费率分别是多少?
答复:个体工商户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24%(单位16%,个人8%)、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按照行业实行差别费率(现行费率:一类0.24%、二类0.48%、三类0.84%、四类1.08%、五类1.32%、六类1.56%、七类1.92%、八类2.28%,由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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