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暨执法检查工作启动会举行,这也标志着《条例》执法检查启动。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履行燃气管理职责情况

《条例》于2006年11月3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5月1日施行;后经2020年9月25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配套政策制定和法规宣传贯彻情况;燃气管理体制健全和运行情况;燃气规划与建设管理情况;燃气市场规范管理情况;燃气使用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理情况;以及《条例》是否存在不适应燃气事业发展的情况。

如燃气管理体制健全和运行情况,检查包括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履行燃气管理职责情况;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机制运行情况。燃气规划与建设管理情况。包括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燃气气源供应,燃气管网、场站设施布局情况;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建设管理方面应用情况;地下燃气管线安全防护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燃气市场规范管理方面,执法检查将检查燃气经营实行经营许可及许可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燃气供应企业遵守经营规则,提供安全供气服务与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情况。

燃气使用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理情况方面,主要包括非居民用户将燃气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及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情况;燃气居民用户合规用气情况;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燃气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燃气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是否及时等为重点检查问题

据悉,为做好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城建环保办赴市城管委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燃气供应企业等地开展了预调研,在此基础上拟定了重点检查问题。

重点检查问题包括,管道天然气的管网体系建设与设施运行状况如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是否及时,燃气企业入户巡检等用户服务是否规范等。

液化石油气的场站布局是否合理,生产运行、灌装、储存、销售是否合规,液化石油气实名购买制度是否落实,上门配送并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到位等。

燃气居民用户与非居民用户使用燃气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燃气用户和物业服务人配合燃气供应企业进行维护、安全检查是否落实,以及老楼接通天然气工作进展如何等。

此外,还涉及如何保障气源稳定充足供应,提升天然气能源储备管理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等。

向市民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市民群众意见建议

此次执法检查,全面检查与专题检查相结合。通过听取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汇报,查阅《条例》规定的配套制度、相关规范性文件等材料,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聚焦首都燃气安全管理与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赴部分燃气供应和使用单位等地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检查,以点带面,深入剖析问题,找准根源症结,提升检查精准度。

同时,政府自查与各区人大检查调研相结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并提供自查报告。目前,门头沟、房山、大兴、延庆4个区人大常委会已将《条例》执法检查列入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同时委托其他12个区人大常委会就《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提供调研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执法检查,将向参加检查活动的代表发放“一事一表”意见建议反馈单,引导代表事前主动学习,事中深入了解情况、发现分析问题,事后认真思考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协助代表提高调研质量和履职质效。召开专题座谈会,充分听取燃气企业、居民和非居民用户、专家学者、燃气协会、燃气基层工作者等各方意见和建议。

还将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北京人大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向市民发放调查问卷,在征求市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同时,同步开展普法宣法,进一步提升市民安全用气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燃气安全管理的浓厚氛围。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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