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路遥(图片来源网络)
在当代文学版图上,路遥的创作始终萦绕在拥有浓重黄土气息的陕北。陕北地处陕西北部,是农耕文化向草原游牧文化的过渡地带。这片土地历史悠久,拥有厚重的文化底蕴;黄土高坡沟壑纵横,却是无数传奇人物的摇篮。路遥就生于斯,长于斯,并一步步艰辛地从陕北走向中国文坛。
路遥并不是高产的作家,他一生主要创作的小说作品有二十个短篇小说、五个中篇小说、一部长篇小说。当我们将路遥的这些作品置于地理的经纬网格之中,当我们把陕北这片广袤辽阔的黄土地和高昂激情的陕北民歌,与这里的山民以及坚韧的生命感、深远的苦难感、传统的道德感和淳朴的诗意感联系起来,我们会发现,路遥作品中的雄浑悲壮和慷慨激昂的美学感受,早已化作其文学作品中的精血与骨骼。可以说,这片沟壑纵横的土地,既是路遥文学作品的孵化器,又是其文学原乡的坐标。
画|刘艳
路遥与陕北意象
路遥在《平凡的世界》扉页上写着:“谨以此书献给我生活过的土地和岁月。”这样一句看似简单的话,其中倾注的满是路遥对于陕北这块古老而贫瘠的黄土地的心血和汗水。其深厚程度或许只有作家自己最清楚。陕北地形复杂,沟壑纵横,气候干旱少雨,农耕条件差。从《平凡的世界》开头的描写,也可以看出这块土地在路遥的价值世界里的敦厚和凝重:“在漫长的二三百万年间,这片广袤的土地已经被水流剥蚀得沟壑纵横、支离破碎、四分五裂,像老年人的一张粗糙的脸……就在大自然无数黄色的皱褶中,世代地生活繁衍千千万万的人。无论沿着哪一条‘皱纹’走进去,你都能碰见村落和人烟,而且密集得叫你不可思议……”
观路遥的小说创作,我们发现,无论是他早期的成名作《人生》,还是让他蜚声世界的《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始终是他精神的归属。自然地理空间的基本格局对文学风格的形成有深刻的制约作用。不同的自然环境会影响人的审美心理。路遥把这块世界上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写进作品中,在当代文坛上吹起了一股强劲的“黄土风”。此后,“路遥”与“陕北”“黄土高原”等同,黄土地这一地理意象在路遥作品中获得了惊人的文学转译,陕北成了路遥文学作品中一个独树一帜的重要标签。
我们认为,路遥作品中的这种陕北风情不仅是他对这块地域风情的描绘,而更多是作为一种文学创作气质的贯穿与持续。路遥的笔下,陕北的意象频繁出现,可以说,路遥的小说真正解决了传统乡土小说的“乡”与“土”,真正做到了扎根于“乡土”。路遥在创作中既带着对故乡的眷恋眼光,又带有批判故乡风习的审视眼光,在传统乡土小说面前,表现文化冲突样式的两种或多元文化之间的距离构成了小说空间的张力,也设定了这一文化冲突的内在精神,将传统中国文化下的“城乡交叉”各阶层的人与地域、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的冲突剖析得清晰明了。这种地域差异文化在作品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形成了路遥作品的特点。
在早期作品《生活咏叹调(三题)》中,当那个已经是现代化炮兵团的政委,终年生活在祖国莽莽苍苍的西南边陲时,梦里却“常常是一片黄颜色”。梦里的“黄色”,是人物对故乡的眷恋,更是对根植于黄土精神的一种追逐与“回归”。同样,《杏树下》那个中年知识分子也是生活在童年的乡土回忆里。如果说,路遥早期的作品是一种探索,一种对故乡的自我意识,那么中篇小说《人生》就是一次有意识的突破。
《人生》中,朴实的德顺爷爷是一位黄土地上的哲人。德顺爷爷说:“你把良心卖了!巧珍是个好娃娃,你把人家撂在半路!你作孽哩!归根结底,你是咱土里长出的一棵苗。你的根应该扎在咱土里啊!你现在是个豆芽菜!根本一点土都没有了,轻飘飘的,不知你上天呀还是入地呀……”当高加林又一次被退回农村时,德顺爷爷再一次给予他人生的启迪:“你也再不要看不起咱这山乡圪了……就是这山,这水,这土地,一代一代养活了我们。”小说的结尾,高加林扑在德顺爷爷脚下,抓着两把黄土,沉痛地呻吟着,喊叫了一声:“我的亲人哪……”高加林离开生养自己的母土,最后又重新回来,黄土地宽容地接纳了他。路遥在此处表现了黄土地的庄严和神圣,也表达了他对黄土地的深情和认同。
《人生》是路遥的转型作品,尽管小说还在寻根、反思,但路遥在《人生》中用传统的文学手法将城乡“交叉地带”推到了一个新的创作高度。高加林是一个生活在城乡“交叉地带”的青年,在这个“交叉地带”里,他既不是英雄模范,也不是懦夫坏蛋,而是一个“一时分不清是好人还是坏人”的人物形象。《人生》的问世,不但为文学界贡献了一个新鲜的人物形象,而且对中国传统的“乡土小说”进行了一次补充与提升。此后,路遥用《平凡的世界》对城乡“交叉地带”展开更加全面深入的思考与诠释,可以说,《平凡的世界》是路遥精神内的一次全面突破。路遥曾在《早晨从中午开始》里这样介绍《平凡的世界》:“要用历史和艺术的眼光观察在这种社会大背景(或者说条件)下人们的生存与生活状态,作品中将要表露的某些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态度;作家应该站在历史的高地上,真正体现巴尔扎克所说的‘书记官’的职能。但是,作家对生活的态度绝对不可能‘中立’,他必须做出哲学判断(即使不准确),并要充满激情真诚地向读者表明自己的人生观和个性。”
独特的地域文化不仅铺垫了文学作品的艺术底蕴,而且也直接塑造了作家的主观世界,使他们成为某种地域文化的体现者,由此产生了地域文学流派。有论者提出,由柳青发端,路遥、陈忠实等继承发展,形成了代际传承明显的流派——“黄土文学流派”。这三位作家虽然都秉承“农村题材”“现实主义”的传统,采用了宏大“史诗”的叙事方式,但是三人作品存在着内在的差异。柳青的《创业史》是一部新中国的成长史,陈忠实的《白鹿原》是一部民族史,路遥的《人生》《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农耕文化没落、社会转型的变革史。不同的自然、人文地理环境造就不同气质的作家和审美心态。假设把三人同放在“黄土文学流派”里,多少有点笼统。三位作家创作特点明显,“单一的文学作品往往不能透彻地解释复杂的地域文化现象,只有相同地方风格的系列文学作品所组成的地域文学流派,才是文化地理研究的主要依据”(刘岩:《论文学作品的地理学价值》)。所以,我们研究一个作家,必须要全面、透彻地了解作家生活的环境与时代。这里只是抛砖引玉,如何准确定论路遥文学流派范畴的所属,暂且不论。
路遥无限留恋生养自己的陕北,将描写陕北作为自己的使命,并以真挚的创作态度完成此使命,其意义以“陕北”为意象的创作超越了“陕北”,进而对中国当代文学产生了巨大影响与冲击。
画|刘艳
路遥与陕北民俗
陕北是中国东部与西部的接合处,也是黄河文明与草地文明的接合处,又是土地文化与游牧文化的接合处。千百年来,这里是民族融合的前沿,这里的民风民俗独具特色。独具特色的地理文化形成了丰富多彩的陕北民俗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路遥作品中的陕北民俗文化是他对陕北黄土高原这个特定的地域内民族文化心理长期积淀的记录。
尼日利亚伊博族小说家齐诺瓦·阿切比说:“没人能了解他所不熟悉的语言背后的文化。”路遥在其小说中用鲜活的文学语言描述了散发着浓郁乡土气息的陕北乡村生活,翔实生动地向世人展示了独特的陕北民俗文化的魅力。
“服饰是穿在身上的历史。”陕北人长期以来冬穿棉袄、皮袄,夏穿土布衣褂,头蒙白羊肚手巾,腰系红裤带,正如陕北信天游中唱的“白羊肚子手巾头上蒙,红布裤带吊缨缨”。《列子·汤问》:“北国之人,鞨巾而裘。”清代官员王培棻巡视榆林时写了《七笔勾》,其中一句是“没面皮袄,四季常穿不肯丢”。有人认为,陕北人喜欢穿光板羊皮袄和白颜色的服饰。其实,这种衣裘尚白的风习和历史上的戎狄部族是分不开的。陕北自古就是民族融合的“绳结区域”。陕北从商周时代起,先后有鬼方、白狄、赤狄、林胡、义渠戎等部族。白狄有尚白的习俗,这种尚白的习惯一直深深地融化在陕北人的潜意识之中,支配他们的心理前后达几千年之久。
《平凡的世界》中:“少平索性把他那卷破烂铺盖也送给了‘萝卜花’——可怜的‘老萝’就一领老羊皮袄伴随他度夏过冬,连个被褥也没有。”刘凤梅回忆:“有一次我回家,在路上碰见了路遥,大冬天,路遥穿一身白,白裤、白衫、白腰带,在陕北是夏天穿白衣服的人有,冬天没人穿白衣服,穿白衣服我就感到很奇怪,有一次我问路遥我说你为啥要穿白衣服,路遥说我给我自己戴孝。”这是路遥中学毕业后知识青年返乡期间,这种尚白的心理深深影响着路遥的内心世界。所以,陕北风土人情方面的内容成了路遥重要的创作素材和表达方式。
陕北的地理气候,决定了陕北以种植高粱、黍子、糜子、荞麦、小麦、玉米为主。陕北人以小米、黄米、荞麦、豆类等制作的馒头及面食为主;岁时节令,手抓羊肉,豪饮黄白二酒。《我和五叔的六次相遇》中:“我自己捞了一碗高粱面和土豆丝糊汤大口大吃起来,并对姑夫和姑姑说,‘白米白面我都吃够了,这饭正对我的胃口!’姑夫和姑姑看见我这样,都惨淡地笑了。”陕北人在逢年过节、祝寿满月、婚喜乔迁之际,常食用软黄米年糕。《平凡的世界》中:“少安妈和金波妈在锅上把油糕和白面馍,分别拾到几个盘子里,兰花和贺凤英两个人一前一后往席面上送。”
从饮食地理学的微观视角解读,路遥将地理味觉转化为身体记忆。作品中反复出现黏稠的小米粥、粗粝的洋芋擦擦这些地理标志性食物,某种意义上构成了味觉维度的身份认同。法国文艺批评家丹纳说:“作品的生命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风俗。”路遥在作品中大量描述了陕北人的饮食习惯,通过饮食文化表现陕北人的真实生活。
事实上,路遥一生都一直偏爱陕北的饮食。好友海波回忆,路遥一生爱吃陕北农村的饭食,尤其喜欢吃揪面片、熬洋芋、炖羊肉、老南瓜、钱钱饭、搅团、长杂面、清涧煎饼等饭食。路遥生前同事邢小利说,有一次开会毕吃酒席,他与路遥紧挨着坐吃,但见路遥吃得缓慢吃得单调吃得奇少,便问他:你在小说里写饥饿感写得那么强烈,怎么眼下满桌好吃的却没了食欲?路遥说,他不爱吃酒席,想吃家乡饭,可是曾经饿得很惨,于是饮食上习惯吃简单一些。路遥好友曹谷溪回忆,一次他去西安看路遥,谈话谈到吃饭时,路遥带着他又叫了《文学家》主编陈泽顺(陈行之),花了三十多元的出租车费,到了干姐刘凤梅家。路遥说想吃陕北饭,刘凤梅于是便做了荞面抿节,曹谷溪回忆,路遥端着大老碗,狼吞虎咽,挥汗如雨,吃得“王朝马汉”。
学者宗元在《魂断〈人生〉》里曾这样描述:“喜吃家乡饭菜,如清涧的煎饼、绥德的油旋、子洲的果馅、镇川的干炉,特别是普通农家的洋芋擦擦、钱钱饭和杂面饸饹。”这里介绍下路遥生前最爱吃的陕北长杂面、搅团和清涧煎饼。长杂面多用小麦、豌豆或杂豆与玉米混合磨成粉,这种面加进沙蒿粉能擀出极薄的面,切条长达丈余,调进羊肉臊子,味香爽口,是待客的上品,产妇在月子里也多吃这种面;搅团和煎饼的原料都是荞麦,做搅团先要烧开水后往锅里撒荞面,一边用擀面杖从锅底噼啪不停地搅动,搅时只能顺着一个方向搅,不可来回乱搅。搅团的功夫全在“搅”上,搅不到位就不会匀润滑腻,煮时只能用文火,火大则会糊底。搅团的吃法有汤吃、干吃两种。而煎饼是先拿荞麦去皮磨成糁子,水浸后用手在案板上搓成糊状,再用细箩把渣滤去,用文火在鏊子上摊制成薄如牛皮纸的小饼。吃时用醋、蒜泥、姜粉等调料蘸食,其特点是软中带韧,酸甜清香。
除了服饰与饮食文化,路遥在作品中多次提到了陕北的窑洞。窑洞是陕北黄土高原民居的活化石,蕴含着北方民族穴居的历史遗风。陕北地区的窑洞多样,最典型且分布最广的是穴土窑洞,依土崖挖窑洞,前置门窗,以通气纳光。随着社会的发展,土窑洞大量废弃,石窑、砖窑随之兴旺甚与高楼大厦争比高低。这说明陕北的窑洞建筑艺术有着无穷的生命力,“没有建筑师的建筑”,这是世界建筑界对陕北窑洞的最高赞誉。陕北窑洞是一个综合性的生活场所,卧室、厨房、起居间的功能合为一体。在陕北寒冷的冬天,烧炕的热量一部分用来做饭,一部分通过炕道暖炕。因此,依山而建的窑洞和热土炕成了陕北在农耕时代的最佳居所。对于以前走西口的人来说,窑洞是他们奔波劳苦的艰辛生活中最温暖的驿站。
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写道:“秀莲听他说完,在被窝里抬起半个光身子,高兴地说,‘如果能赚这么大一笔钱,那咱们不光能打土窑,就是硬箍几孔石窑洞也够了!’”这是小说人物对家园的向往,也是每个陕北人有生以来最大的心愿和希望。有了窑洞意味着有了家,有了一种生命的归属感。同样在《人生》中也有对窑洞的描述:“他和老景的办公室在县委的客房院里,四面围墙,单独开门。他和老景一人占一孔造价标准很高的窑洞。其余五孔窑洞是本县最高级的‘宾馆’,只有省上和地委领导偶尔来一次,住几天。”陕北建造窑洞一般就地取材,因地制宜,窑洞的造型结构简单,大多陕北人可以自己动手建造,成本低廉。窑洞冬暖夏凉,自然调节能力很强,可以说,窑洞是陕北人与自然生态相结合的最好典范。路遥通过描写窑洞,除了表现陕北居住文化,还把人物的奋斗史与时代感体现得淋漓尽致。
画|刘艳
读过路遥的作品,我们发现毛驴、骡子在陕北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和耕作伙伴。陕北在旧时曾有走西口的习惯。《人生》中:“我歇进那店,就不想走了。灵转背转她爸,偷得给我吃羊肉扁食,荞面饸饹……一天,两天,眼看时间耽搁得太多了,我只得又赶着牲灵,起身往口外走。那灵转常哭得像泪人一样,直把我送到无定河畔,又给我唱信天游……”《平凡的世界》中:“他钻出破窑洞,立刻把铁青骡子在车上卸下来,先把它拉进了窑洞。牲口是他的命根子,不敢再让雨淋了;万一这牲口有个三长两短,他孙少安就得去上吊!”可以看出,毛驴、骡子在陕北家庭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另外,路遥作品中还有对“婚丧嫁娶”“上坟祭拜”等礼俗的描写,这里不再一一举例。
在全球化浪潮席卷文学的今天,重新审视路遥与陕北文化,却有着特殊的文化启示。其作品中那些被视作“土得掉渣”的陕北元素,实则是抵御当下文化同质化最后的精神堡垒。当我们在地理的经纬度丈量陕北这块黄土地时,路遥已用他的作品为我们绘制出了属于陕北高原的精神版图,默默地滋养着这一方水土,也滋润着每一个陕北人的心灵。
(本文刊发《美文》2025年4月下半月刊,选自:《美文》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