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舔狗悖论

主角:沈听澜栖雀

简介:我和秦洲都重生了。

这一世,他没有在小巷子里救起我,我也没跟他回家。

他靠着前世的记忆,抓住时代浪潮,去了南方创业扎根。

而我去了远在几千里外的帝都读书工作,身边有了新的朋友和伴侣。

再见时,是他与前世那位小秘书的订婚宴。

那晚,秦洲表面上和我装不熟,喝醉后却把我堵在厕所,「老婆,我想喝你做的醒酒汤了,我们回家。」

朋友见状,吓到连忙把他拉开,「秦总,这是我师兄的老婆,你老婆在外边!」

听到这句话,秦洲浑身僵住,眼神阴沉得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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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暧昧迷离的灯光下,她被夹在一堆年轻貌美的男男女女中间,仍旧好看得很突出。沈听澜坐在湖边长椅上,郁闷得像条耷拉着耳朵的狗。
“……我约她出去玩,她没答应我……”
“转头就看见晚上她发这条朋友圈……”
夜晚的人工湖边有些凉,三三两两的情侣路过。我没好气地看了眼沈听澜:“所以呢,这就是你把我从图书馆拽出来的理由。”
沈听澜抬眸,青年生了副好皮相,桃花眼,薄唇,天生多情相,却偏又专情。二十年,只在林雾见身上栽了跟头。
他眼尾有些泛红,可怜巴巴地扑上来抱我:“栖雀,栖雀……”
“我知道你对我最好了……我们十几年的交情……你一定会帮我的对吗?”
我浑身僵硬,沈听澜浑然不觉,像只大狗般蹭蹭:“求你了……栖雀。”
“……”
我一手把他扒开。
“别动不动就动手动脚。”
“诶……”
沈听澜眨眼,桃花眼显得有些无辜:“我们是朋友嘛。”
“永远的朋友。”
见鬼的朋友。我居心不良,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但我偏偏喜欢上了自己的发小。
我和沈听澜从小认识,青梅竹马,形影不离,他黏我,我也黏他。后来长大,少年日渐抽条、长开,愈发显得眉目清俊、身高腿长。学校里追他的人很多,沈听澜长了一副多情相,看上去女朋友一个连的那种,实际上除了我以外和别的女生连手都没牵过。每次被人表白也是弯着眉眼拒绝,说他单纯。
这个人偶尔嘴里又冒出些了不得的情话,譬如我问他为什么不接受女生的告白,沈听澜吸了口牛奶,直接将手搭在我肩上,少年清爽的沐浴露香味混合着草莓牛奶的甜味萦绕在鼻尖,他笑嘻嘻地道:“她们哪有你好呀,栖雀。”
“如果非要喜欢的话,我就喜欢你好了。”
只记得那时我红了耳朵,强装镇定要他别说了,其实心里像气泡上涌的可乐,在那一瞬间欢快地像是要炸开。
——我以为时间还长,长到可以陪在他身边等他开窍,却没有料到,他会对我的室友,林雾见一见钟情。
“知道了。”我说,“我会帮你的。”
沈听澜立马弯了眼睛:“栖雀你最好啦。”
我推开他:“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宿舍了。”
“好诶。”
沈听澜听话地松手:“路上小心。”
他没送我,夜晚的校园里比白天冷清很多,我在路上慢慢走,却猝不及防被人拉进一个拐角,那人身上清冷的木质香侵袭,将我裹进自己的夹克里,偏高的温度在一瞬间倾斜。
“大晚上的看见女朋友在湖边和室友搂搂抱抱。”
“小雀,你说我是不是该投个表白墙?”
萧叙白的声音懒洋洋地,温热的气息拂过我发顶。
“那你投吧。”
我把脸埋进他胸口。
萧叙白轻笑一声,在我额头上落下一吻:“舍不得。”
“所以你给我戴绿帽我也认了。”
“神经。”
我拧了一把他的腰。
和萧叙白谈恋爱纯属意外,他向来是学校风云人物,我和他也只有几面之缘,萧叙白的外貌比起沈听澜不遑多让,但这人,给人的感觉太过轻佻,像狐狸,眼目含情似无情,可偏偏,任是无情也动人。使用知乎app搜索专属内部别名《 舔狗走运》就可以全文免费阅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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