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持续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阶段成效。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医疗机构286家次,有效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强化部门联动,凝聚监管合力
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联合市卫健委召开专题会议,通报2024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药品使用环节风险防控措施,并详细安排部署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及2025年主要监管任务。各区县局积极跟进,主动对接辖区卫健部门加强工作协同,推进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实。
聚焦重点环节,实施精准监管
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立联动检查机制,对任务分工进行明确细化。围绕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特殊药品、疫苗、集采中选药品、中药重点品种、医院制剂、急救药品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等重点事项,制定详细的检查流程与标准,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推行“自查+检查”双轨模式,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药品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药品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抓好问题整改。同时,市局、区县局和市场监管所三级联动,有序开展现场检查并提高问题发现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加强动态分析,强化风险防控
注重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运用,持续推进检查数据的及时上传和监管对象库的定期更新,完善“一企一档”建设。及时将专项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到风险会商中,动态分析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整体态势,精准识别潜在风险,针对性制定和优化药品使用环节风险防控措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