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昆明市嵩明县局交管大队

牛栏江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

嵩黄线积德村路段

发生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得知

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无人员受伤

但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马某

身上散发出浓烈酒气

引起民警注意

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数值显示为59毫克/100毫升

确认其达到饮酒后驾车标准

事情开始离谱起来......


经进一步调查

马某除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不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摩托车还不戴安全头盔

并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叠加

导致马某驾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幸而没有酿成重大后果

事故发生后

民警依法对马某采取强制措施

但马某称

其所驾三轮摩托车上

装着需送回家喂牛的菜

民警了解情况后

随即安排人将菜卸到马某家后

再依法扣留该车


出警前

民警本以为只是一起

普普通通的交通事故处理

结果不但要执法

还得负责送菜并“卸货”

这一波操作

“三无”酒驾车主马某

也是把民警“干醉了”

警方提示

饮酒一分醉

驾车十分险

请广大驾驶员文明行车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增强文明交通意识

打造文明畅通

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来源:昆明警方发布

编辑: 李晓梅

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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