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产生美”
不仅适用在与人相处时
也适用在安全行车上
在行车过程中
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极易造成追尾事故
近日
福鼎就发生了一起
因 跟车过近 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真实案例
2025年3月21日,汪某驾驶闽J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从福鼎市岩泉路往锦福路方向行驶,于19时53分许,途经福鼎市城区锦福路396号门前交叉路口时,与前方同向由郑某驾驶的闽J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郑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责任结果
当事人汪某 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措施的安全距离 ,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应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郑某无责任。
福鼎交警提醒
各位司机朋友
开车务必注意放慢速度
保持安全车距
以防紧急刹车导致追尾
如何判断安全车距
前车距离: 排队行驶时,通过前挡风玻璃看见前车的后保险杠上沿时,与前车的车距约一米;当看见前车后保险杠下沿时,与前车车距约两米,这是市区堵车时最合适的跟车距离。
(图例参考,可根据所驾车辆自行积累相关常识)
后车距离:正常行驶时,当从右后视镜看到后车充满后视镜时,与后车车距为三米,但当后车充满左后视镜时,这个车距只有一米;当后车占左后视镜三分之二、二分之一、三分之一时,则与后车距离分别为三米、五米和十米。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幸福福鼎综合福鼎交警微发布、银川交警
编辑:吴倩雯
审核:汪晶晶
监制:戴蓉
总监制:王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