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产生美”

不仅适用在与人相处时

也适用在安全行车上

在行车过程中

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极易造成追尾事故

近日

福鼎就发生了一起

跟车过近 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真实案例

2025年3月21日,汪某驾驶闽J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从福鼎市岩泉路往锦福路方向行驶,于19时53分许,途经福鼎市城区锦福路396号门前交叉路口时,与前方同向由郑某驾驶的闽J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郑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责任结果

当事人汪某 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措施的安全距离 ,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应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郑某无责任。

福鼎交警提醒

各位司机朋友


开车务必注意放慢速度

保持安全车距

以防紧急刹车导致追尾

如何判断安全车距


前车距离: 排队行驶时,通过前挡风玻璃看见前车的后保险杠上沿时,与前车的车距约一米;当看见前车后保险杠下沿时,与前车车距约两米,这是市区堵车时最合适的跟车距离。


(图例参考,可根据所驾车辆自行积累相关常识)

后车距离:正常行驶时,当从右后视镜看到后车充满后视镜时,与后车车距为三米,但当后车充满左后视镜时,这个车距只有一米;当后车占左后视镜三分之二、二分之一、三分之一时,则与后车距离分别为三米、五米和十米。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幸福福鼎综合福鼎交警微发布、银川交警

编辑:吴倩雯

审核:汪晶晶

监制:戴蓉

总监制:王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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