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李梦蓉(安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推荐单位:安宁市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李梦蓉一直奋斗在工作一线,在担任员额法官期间,共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结案率均保持在98%以上。她始终牢记初心和使命,认真钻研审判业务,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精益求精办好每一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方法,敢啃“硬骨头”,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办案质效居全院前列。
李梦蓉力求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2024年,她带领全庭审结刑事案件760余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件2人,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有力震慑;重拳打击跨境犯罪,审结偷越国(边)境等跨境犯罪案件99件456人,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31件381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19件123人,倾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审结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决心;依法对林某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犯罪行为进行惩处,对安宁市首例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案件进行宣判,昭示司法权威不容挑衅。
2024年,李梦蓉共承办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41件。在安宁市法院每月举办的“争先进 当排头”中,她办理的案件在审判质效活动评比中排名前列。为减少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她积极到云南技师学院、安宁华清中学等开展“阳光司法”、法治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充分发挥刑事案件审判和法治副校长、高校法治辅导员的职责,对在校学生开展普法教育。她积极创新宣传工作方法,带领庭室录制普法小视频,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等形式,努力实现“宣传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李梦蓉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先进个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