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联考工作的公告

一、参加联考的单位及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省直单位52家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参加本次联考。共有事业单位2947家,招聘岗位人数10793名。其中省直事业单位202家,招聘岗位人数1062名;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事业单位2745家,招聘岗位人数9731名。

省直系统参加联考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参加联考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各地工作专用网站(详见附件2)查询。

二、招聘方式

本次联考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统一开考时间,笔试试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笔试考务工作由省直系统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省直系统笔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直系统综合类岗位面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时间、统一选派面试评委,面试试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也可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教育类、卫生类岗位面试考试(含面试试题命制)考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均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各地笔试考务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其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以其最高学历报考。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4.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4月7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 henan. gov.cn)、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 hnrsks. com)进行发布。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招聘公告及用人单位招聘方案在工作专用网站发布。

202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

202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省直系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详见附件3。

202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笔试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

五、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7∶00。报考者统一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完成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者,即可选报岗位。选报岗位时,系统将对报考者的信息自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者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报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事业单位的,应登录报考地的工作专用网站,查看当地报考公告相关要求。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网上报名时,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对报考信息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笔试前,招聘单位不再进行资格预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和线上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

(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5年4月12日9:00至4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须提前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nrsks.com)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然后在缴费页面点击“费用减免申请”,上传证明资料,请相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事考试机构将对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会及时向本人反馈,接到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否则将视为未报名成功。本次考试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报考者缴费前可自行选择1个考点城市。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4月25日17∶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5年5月12日9∶00至5月18日14∶30,通过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笔试时间安排。

2025年5月18日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2025年5月18日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郑州市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分别设置考点。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 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省、市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报考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

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担任村官的大学生。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以下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1.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2.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高校入伍的;3.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5月21日8:00至23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审核汇总,报考省直系统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报考各地的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 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实施。人数较少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可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各地市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或《招聘方案》。《招聘公告》或《招聘方案》中未明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上网查阅相关考试信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机构网站,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工作专用网站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应在面试前按照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注:7月份之前开展面试资格审查的单位,对2025年7月份毕业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网上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工作专用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权重和需要专业加试的科目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其《招聘公告》或《招聘方案》中予以明确。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需要专业加试的科目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招聘公告》中有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从其规定。

报考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人员,可以不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加试相关要求。加试考务工作(含试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试题命制、印刷、密封、交接、保管、启封、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考试保密等级的规定执行,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安全保密。考点设置及其周边环境应当符合考试保密工作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防范作弊行为。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省直系统用人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725名

一、招募名额

2025年,重庆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725名。具体招募计划详见《2025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 招募对象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专项招募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相关考生可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2.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200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已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 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含往届),取消招募资格。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还须在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二)特别说明

1.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附件7),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原则上专业要求由各区县(自治县)统一把控,须前后一致。

2.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三、招募方式及程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募全部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至4月18日上午9:00,报名网站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点击“我要办”页面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首页。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请考生仔细对照学科专业等招募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后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进入招募下一环节及招募资格。

(二)资格初审

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招募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初审未通过的,可在2025年4月20日上午9:00前进行修改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审核通过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募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拟招募名额直至取消。其中,医疗卫生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募的岗位,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在2025年4月21日上午9: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零就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本人残疾的考生(以下简称为“三类考生”)报考本区县(自治县)招募岗位并缴费成功后,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附件2)。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至5月17日上午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写作》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写作》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科,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重庆市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为体现分类原则,《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按照岗位分为三个类型:教育类岗位考试类型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类)》、卫生类岗位考试类型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卫生类)》、其他岗位考试类型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 笔试时间:拟于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9:00—12:00(其中9:00—10:3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30—12:00为《写作》,两科考试不间断)。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三支一扶”计划主管部门按片区(附件4)划分各类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2025年6月中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六)面试资格审查

1. 面试资格审查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于2025年6月下旬—7月上旬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名单中,按3:1面试比例(医疗卫生岗位不受3:1比例的限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考生本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进入面试人员缺额的,经市“三支一扶”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递补进入面试。

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募名额,招募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募,减少名额列入调剂计划。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募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募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该岗位列入调剂计划。

3. 报考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招募岗位的“三类考生”,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的,不占招募岗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直接进入体检。

4.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取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招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2025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登记表》(附件5,请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下载),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2)“三类考生”参照免缴考试费要求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募、服务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招募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于资格复审次日具体组织实施。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报考教育服务岗位,有专业能力测试要求的,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后再进行面试,按照报考岗位面试比例要求执行。

招募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无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写作)÷2×60%+面试成绩×40%。

有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写作)÷2×60%+(面试成绩×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40%。

(八)说明

1.“三类考生”报考本区县(自治县)招募岗位的,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身份认定,认定通过后方能享受“三类考生”相关政策。

2.进入递补、调剂的“三类考生”不再享受“不占招募岗位名额,直接进入面试”等优惠待遇。

3.考生最高学历为研究生,以大学本科学历专业报考招募岗位的,服务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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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81名

因工作需要,宜宾市筠连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81名,入编为正式事业编制,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现场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筠连县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筠连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共计招聘81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报考者将报名资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282549120@qq.com)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7日0:00至2025年4月29日24:00,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察中的复核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材料

1.《宜宾市筠连县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的Word文档;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本人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资料 <加盖印章>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的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其中,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填报《宜宾市筠连县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excel版。

6.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应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报考的扫描件。

7.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8.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提交报名材料时请根据报考单位、岗位注明“姓名-××单位××岗位”等,现场资格审查资料同下。

四、现场资格审查

(一)网络初审。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2025年5月6日之前通过报名邮箱原路径和短信反馈,并发放网络初审合格通知书电子档。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9日(8:30—12:00,14:30—18: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筠连县筠连镇煤都大道402号1幢)。

3.现场资格复审资料:

(1)《报名信息表》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加盖印章> )。且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者须提供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原件。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提醒

(一)专业认定。本次考核招聘专业要求中的本科、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有关情况,由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本次考核招聘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同一岗位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等于30人的,则须进行笔试。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内容为《申论》、医生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下同),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纳入最终考试成绩。

(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七、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核总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九、体检、综合考察、公示

(一)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加试人员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具体安排详见《体检通知书》。

3.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综合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综合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综合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综合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未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三)按《筠连县人才新政十条》享受筠连县人才引进政策。中共筠连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831-7726183。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7720745。

十二、咨询电话:0831-7728456(罗老师)。

十三、注意事项

本次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十四、本公告由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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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筠连县委组织部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6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河南日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筠连县委组织部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昭通发布

终审/胡华玉 编审/保进 校对/何淑倩格 编辑/马思

投稿/ ztsxw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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