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通过“资源整合、政策支持、动态管理”三大路径,在2030年前建成约100个具有示范效应的户外运动目的地,助力构建“生态+运动+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

建设程序采取“地市谋划—省内推荐—国家复核—动态管理”模式:

  1. 地市主体谋划:以地级市或省直管县为单位,依托本地资源编制建设方案,明确空间布局(原则上不跨市域)和重点项目。
  2. 省级择优推荐:各省(区、市)可推荐不超过4个候选地区,重点考察资源独特性、政府积极性及财政可持续性;
  3. 国家联合评审: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相关部门通过专家联审与部门评议,聚焦“可复制性、生态友好性、市场潜力”,确定最终建设名单,并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4. 动态管理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等部门跟踪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进展情况,总结评估建设成效,对建设地区实行动态管理。

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地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具有显著特色的、可供户外运动发展的自然资源禀赋,具备户外运动发展基础和经验,具备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承载能力、人员条件与技术支持。
  2. 具有发展户外运动的积极性,建立政府负责、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将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建设思路清晰,政策措施具体。
  3. 具有广阔的户外运动发展空间,交通便利、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赛事丰富,能够通过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吸引国内外广泛参与,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4. 地方财政状况稳定,能够支持项目建设与后续运营,确保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链条畅通,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建设进展,避免新增隐性债务风险,杜绝借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搞“政绩工程”“新形象工程”。

根据部署,各省需在2025年7月15日前报送首批推荐名单及建设方案,重点突出“地域特色+产业逻辑”。

此次政策是继《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后又一落地举措,旨在通过“点-线-面”联动,将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预计带动超千亿级户外运动产业规模,助力“健康中国”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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