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城市管理局于4月3日作出的“沧黄城管罚决字〔2025〕第(5-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3月12日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案件移交,黄骅市医疗卫生健康体系一期建设项目(羊二庄镇)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对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处以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