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检察官针对当事人孙某反映的问题,到其家中走访核实案件情况。

  “这么多年,我跟老伴四处奔波,都快绝望了,多亏了你们,这笔赔偿款终于有着落了,往后的日子总算能安稳些了!”日前,在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的接待室里,78岁的退伍老兵孙某眼含热泪,激动地向承办检察官朱永宏表达内心的感激。谁能想到,不久之前,孙某还因追不回赔偿款,生活陷入困境——

  2018年6月的一个平常午后,赵某驾车与孙某所骑的自行车相撞。这场意外导致孙某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伤势极为严重。经尉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19年3月,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然而对于孙某来说,身体的伤痛只是开始,后续的赔偿问题,才是他面临的巨大难题。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民事赔偿金额进行了多次协商,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孙某于2019年2月将赵某诉至尉氏县法院。同年3月,法院依法判决赵某赔偿孙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7万元。本以为事情就此有了结果,可判决生效后,赵某却对赔偿义务视而不见,迟迟不肯履行。

  2019年5月,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命运再次给了他沉重一击。经查询,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竟无任何财产线索。面对这样的结果,孙某满心的期待瞬间化为泡影。同年11月25日,尉氏县法院向孙某发放了执行救助金后,裁定终结执行。这一纸裁定,让孙某的赔偿款追索之路陷入了死胡同,他的生活也因这场事故和未执行的赔偿款陷入艰难处境。

  孙某没有放弃,他四处奔走申诉,却一直没有结果。2024年11月,孙某来到尉氏县信访局反映案件多年来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尉氏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琳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约访接待了孙某。在交谈中,李琳了解到孙某是一名年逾古稀的退伍军人,如今合法权益却长时间得不到有力保障,甚至因案致贫。李琳决定包案办理此案,为老人讨回公道。

  受理该案后,李琳带领办案组成员围绕关键问题开展调查核实。首先是调阅卷宗并走访当事人,全面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生活状况。在此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被执行人赵某长年在外务工,理应存在收入来源。秉持着不放过任何细节的严谨态度,办案人员仔细审查了每一份与该案有关的材料,发现法院以申请人收到执行救助款后同意终结执行为由,裁定对孙某申请执行赵某一案终结执行,这一做法存在明显瑕疵。

  当时,正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之际,办案人员打算先尝试通过释法说理的方式,劝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由于赵某常年在外务工,联系其本人存在不便。办案人员于是转变思路,多次联系赵某的家人,详细解释法律规定,指出赵某若继续不履行赔偿义务,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也将孙某因交通事故落下病根,长期生活不能自理,一家人多年来的生活艰辛一一道来,让赵某的家人深刻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从而积极转变思想,筹措资金赔偿孙某。

  与此同时,尉氏县检察院积极与该县法院、公安机关协作,多方协调确定赵某所在地址及其名下财产情况。通过不懈努力,办案人员终于查到赵某所在地址,并发现其银行账户有资金往来的线索。

  2024年12月6日,尉氏县检察院以终结执行结案不当为由,向该县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及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采取查控措施,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依法予以恢复执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法院迅速行动,查询被执行人赵某的财产情况,确认其银行账户有资金往来的情况,认为该案符合恢复执行条件。

  在尉氏县委政法委的统筹领导下,公安机关全力协助法院将赵某带回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尉氏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继续联合开展促和工作。经过多轮沟通协调,2024年12月26日,被执行人赵某及其家人与孙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赵某一次性支付孙某12万元赔偿款。

  案件虽然办结了,尉氏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并没有因此停下履职的脚步。该院结合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安机关、法院联合建立共同化解“执行难”的长效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凝聚工作合力,有效解决类似案件的执行难题。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力,继续用好调查核实权,让检察建议成为破解执行难题的‘推进器’,用法治力度和司法温度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李琳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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