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过田野 禁毒不松寸土

为从源头遏制毒品原植物种植

提升全民禁毒意识

近日

莱阳公安

紧抓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生长关键期

全面开展禁种铲毒踏查行动

目前

已有2人受到处罚

案例一

4月5日,莱阳市公安局团旺派出所在实地踏查中发现,村民萧某某在家中院落内种植罂粟苗,民警依法进行查处并铲除。


经查,萧某某曾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现再次种植,目前,萧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4月7日,莱阳市公安局沐浴店派出所在巡逻中发现,村民郑某某在自家房屋内种植罂粟苗,民警依法固定证据并及时铲除。


经查,郑某某曾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现再次种植,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论出于何种动机

无论数量多少

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

划重点!

法律链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广大市民朋友

如发现种植罂粟的情况

请立即铲除

或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0535-7212356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