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通过释法说理、督促执行,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当场收到了被执行人应予退还的66万元现金欠款。


2020年12月,钟某与刘某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刘某负责钟某的房屋装修。签订合同后,钟某向刘某支付了装修款,但刘某并未按约进场装修。

2023年6月,因向刘某催促履约无果,钟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退款。经一、二审审理后,法院认定刘某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并由刘某退还钟某装修款。

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钟某即申请渝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未查询到刘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刘某亦表示无能力履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然而,执行法官在核查被执行人不动产历史登记情况后,发现刘某在本案二审期间将其名下三套房屋以房屋买卖形式过户登记至其前妻等人名下,可能涉及逃避执行行为。

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进行约谈,并通知申请人到场。约谈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一度狡辩称卖房是为了偿还其他债务,且卖房时判决尚未生效,不是逃避执行。

执行法官明确指出刘某转移房产时间在案件审理期间,其行为涉嫌逃避执行,若查实属于虚假交易,将承担被司法拘留和追究拒执罪的法律后果。

“法官,别拘我,我马上叫人来还钱!”面对执行威慑,刘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表示马上履行并请求法官从宽处理。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由刘某一次性向钟某支付66万元案款了结全案,刘某通过电话安排家属带来66万元现金还款。

事后,执行法官向刘某作出口头训诫,刘某也表示深刻意识到自身行为错误,主动接受法官教导,并进行深刻反思。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伍永威 包杭 渝中区人民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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