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委王鸿薇前年12月大选期间,爆料当时赖清德竞选总干事、现任府院秘书长潘孟安,住在绿能厂商提供的豪宅,今天(8日)二审判赔50万,她回应将上诉。



王鸿薇当时指控,潘孟安在台北市万华区的居所,是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长杨宗名下的豪宅“力麒御品”,每户至少要价5000万元。潘孟安则宣称,自己只是短期工作、租屋,居所3房1厅每月租金6万8000元,王鸿薇不实影射企图影响选举结果,求偿150万元,并要求删除脸书相关贴文和网址。去年7月一审判决王鸿薇赔偿50万元。高等法院今天(8日)二审宣判上诉驳回,仍判王鸿薇赔偿50万元。

高院判决理由称,王鸿薇明知被潘孟安与助理租用系争房屋共同居住,未尽合理查证义务,召开记者会公开传述潘孟安似与财团官商勾结之不实言论,并以“金屋藏潘”暗喻接受财团供养,甚至在潘孟安于澄清记者会中已提出租约及汇款单予以驳斥并说明后,仍未尽合理查证义务,于脸书粉丝专页及影片迳向大众传述潘孟安谎话连连、拿假资料唬拢全民、把台湾民众当白目等等,足使一般社会大众认为潘孟安收受天方、力能能源科技公司之利益为官商勾结,并受财团供养而居住系争房屋,以致潘孟安之名誉受到贬损,赔偿精神慰抚金50万元应属适当,且应移除相关贴文及影片,还可上诉。



王鸿薇脸书8日发文:“司法迫害,莫此为甚。王鸿薇一定上诉到底!针对我前年指证府院秘书长潘孟安入住建商提供的北市豪宅、疑受财团供养,这样高官和财团利益纠葛。我们的司法体系,竟护航,以司法的手段打压社会揭发弊端的声音,让执政党高枕无忧,这无疑是台湾社会最大的悲哀。”

王鸿薇表示:“我所查证以及所举出的事证,皆属事实,首先从潘孟安的背景关系来看,潘孟安身为前屏东县长,根据判决书内容所述“入住的房屋所有权人杨宗是天方公司之法人代表,天方公司是力丽集团旗下之力麒公司子公司,且天方公司官网在屏东林边开发地面型太阳能案场,也持续开发屏东地区其他类型案场,杨宗为力能公司董事长与天方公司法人董事指派之代表人”。显然客观事实并未有误。”

王鸿薇指出:“我质疑潘孟安入住绿能业者房子时,当时潘孟安是赖清德竞选大将,现在果然高居府院秘书长,他和企业关系本来就是可受公评之事,我已尽查证之能事,法院一而再对政治人物被检验用打压揭弊手法,果然现在的法院是民进党开的。勇敢发声,绝不沉默。司法一再的让民众失望,公信力荡然无存,请各位放心,对抗民进党打压,鸿薇将无惧司法迫害,继续奋战到底,永远站在人民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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