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袁永强 刘森 刘玉/文图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镇李某13岁的儿子小李因校园琐事与同学小王发生纠纷,小王随后纠集数名同龄伙伴对小李进行殴打,致其轻微伤并住院治疗。案件治安部分已由辖区派出所处理,但民事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急于外出务工的李某放弃诉讼途径,选择向司法所申请调解。

4月2日,宛城区司法局黄台岗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后,联合辖区派出所启动“警司访+”工作机制,对案情进行研判,初步确定侵权方责任比例,并通知涉事未成年人父母次日到司法所调解。由于一名家长刘某在广东务工无法到场,司法所通过“微信视频”方式邀请其参与“线上调解”。4月3日,10名当事人父母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在司法所调解室展开调解。

调解中,派出所通报案情,司法所向家长阐释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结合伤情和医疗费用列出赔偿条目,并拟定赔偿比例。侵权方家长一致认可赔偿方案,刘某通过转账支付赔偿款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他家长也相继履行赔偿义务。最终,被侵权方获赔30000元,纠纷圆满解决。

调解结束后,司法所组织侵权方家长开展法治教育,强调青春期未成年人心理和行为引导的重要性,提醒家长关注孩子社交动态,防止不良行为升级为违法犯罪。家长纷纷表示将加强管教,及时干预孩子的不良行为。

长期以来,宛城区司法局注重基层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运用“警司访+”工作机制,快速高效调处各类纠纷,既节约了当事各方的时间成本和司法诉讼资源,又尽力弥合了当事方的嫌隙,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法治效益。

【编审:赵勇生】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