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发布了《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关于新一届仲裁员名册的公告》,京都律所高级合伙人王春军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建设工程领域争议解决经验成功入选。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深圳仲裁委员会,曾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英文简称“SCIA”)创设于1983年,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内地与港澳合作的产物。
1984年开创聘请境外仲裁员的先河,1989年开创中国仲裁裁决按照《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2012年开创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和以国际化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2016年开创中国仲裁机构受理投资仲裁的规则安排,2018年开创中国仲裁机构合并(深圳仲裁委员会并入)的先例。2021年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同时加挂“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名称,深化与港澳合作,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中心。
截至目前,SCIA仲裁和调解当事人覆盖142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员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2023年受理案件总争议金额人民币1383亿元,国际商事仲裁个案最高金额超过人民币2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