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春风渐暖,丰县万亩梨花盛放如雪,美不胜收。近日,丰县法院果园巡回审判团队前往大沙河“盛世梨园”,开展一场与春天的法治之约。
解了心结,顺了销路
得益于丰县水果产量大、品质高,张姐近几年水果批发生意做的如火如荼。但今年年初,却遇见了一桩难事。
张姐与某饭店本是生意伙伴关系,其经营的水果店常年向该饭店供应时令水果,并约定年末结款。但在2024年末,该酒店仍有四万余元的水果货款尚未结清,张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丰县法院宋楼法庭。
承办法官郭新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认为涉果品买卖纠纷具有典型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展现场调解。
“我和他们饭店做生意都好多年了,本也不想把关系闹僵,但是俺还欠着几家果农的钱等着结嘞。”调解现场,张姐滔滔不绝诉说着自己委屈。
“咱都认识多少年了,钱我肯定给,只是眼下也遇到了难事……”饭店经理李姐坦诚讲述了自己情况。
“大家都是来往多年的生意伙伴,不能因为4万块就闹掰了,被告既然有还款的诚意,不如现场拿出一个还款计划……”
得知双方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到商业信誉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李姐当场履行一万元货款,剩余的款项也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
梨花树下,张姐和李姐又谈起了今年的供货计划。
电商带货也要法治先行
作为产业振兴的有力措施,电商正成为越来越多“新农人”手中的“新农具”。
王某在本地经营黄桃、山楂等水果罐头生意,也想借着直播带货的东风推广自家农副产品,于是请求被告赵某为自家农产品进行抖音、淘宝、小红书等多平台推广。双方约定,由被告赵某对王某的产品进行推广,王某向其支付推广金及保证金等共计8万余元。
可一年下来,王某发现自家产品在电商平台的销量寥寥无几,被告在一年之中并未实际进行有效推广。眼看8万块钱打了水漂,焦急的王某要求被告退还上述费用。协商未果后,诉至丰县法院。
因双方前期未签订书面合同,巡回审判现场,被告屡屡“装糊涂”不认账。
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到“直播带货也要遵规守法,诚信经营,”在承办法官王倩倩层层追问和释法析理下,被告承认自己的错误,同意将收取的推广费等费用分期退还。
“现在好多种植户都请网红推广,这个案子太有意义嘞,下次俺家要请人也必须签合同。”调解现场的围观群众感慨道。
产业在变革,司法也要与时俱进。丰县法院近年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果农、果业“产、储、销”全链,不断探索涉农案件“解纷密码”,为辖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现场为群众普及果品买卖、农资购置、土地承包等与果农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供稿:丰县法院 时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