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封湖北省武汉市民的信件,讲述的是没有交付通行的路段不应该被贴告知单。

2025年4月2号晚上7点51分,市民在平台上说:前几天有辅警到高架下面铁路旁贴罚单,感觉很不合理,此路段是进出村口的,人车稀少,并且没有铺设柏油路面,高架桥原计划是2023年12月31号完工交付的,延期了一年半还没有音信,后湖居民苦不堪言,建议贴单从柏油路面为分界点,里面的要贴罚单的话,等桥通车了或者铺设完柏油路面再说,希望政府部门多些包容,让此片区居民能多一些方便,感谢。其实这里不是罚单,而是违法停车告知单。



市局经过相关调查后,在2025年4月7号上午11点33分进行了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板反映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就您反映被贴单有异议的问题。



经核实,您的车辆停放在江岸区段道路上,停放处无停车泊位线,驾驶员不在现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违停事实清楚,依法维持贴单

该路段早已纳入交通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已就该情况向您进行了解释。4月7日10时35分,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辅警贴告知单的事情,现在大部分驾驶员都知道了,相信部分驾驶员也投诉过,得到了相应的回复。

这里可以看到市民说未交付路段,但是单位说这里是交付了,估计是已进行交付,但是公示力度不大,没有让周边居民知晓,所以后面说的是“依法维持贴单”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第7条: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公安机关的安排,在人民警察的指挥、带领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第8条: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可以从事下列辅助工作:(五)协助疏导交通,提示、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协助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在这里提示一下湖北驾驶员朋友,湖北省辅警贴单的时候,身边必须有民警的,没有民警可以申请撤销。原因就是第7条规定,在民警的指挥、带领下,这顿号表示和的意思,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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