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及金普新区对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的工作要求,近日,普湾经济区印发《关于大连普湾经济区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全面加强园区项目用地约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达产。
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是指由政府统一组织,供地前先行完成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资源论证、文物勘探等区域评估基础上,明确并发布工业产业用地出让准入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排放标准等控制指标,企业依约履约用地的行为。
普湾经济区推行的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在降低企业拿地成本方面,通过事前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实行评价成果互认,改变过去企业分类评价、分部门报批模式,能够有效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在节省项目开工时间方面,“标准地”出让后,结合“签约即挂牌、摘牌即开工、竣工即验收、验收即办证”创新审批模式,能够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在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方面,通过确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排放标准等约束性指标,采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建立以“亩均论英雄”的产业发展导向。
目前,普湾经济区已完成控制性指标体系制定,下一步将完善园区内的区域评估,逐步推进全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事先定标准、政府优服务、企业重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标准地”出让制度体系,提升土地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园区内工业项目高质量发展。
编 辑:邢高笥飘
美 编:车晓丹
责 编:宋子光
信 源:普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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