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四川省三台县一小区业主家庭水表显示其用水量达到800吨,该业主认为供水企业统计存在问题,质疑之后,总用水量被调整为633吨,并要求其按3053.47元缴纳水费。经再次投诉,该业主实际用水量最终被确定为242吨。最后,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宏达资产”)在后来的回复中承认“确实存在水费异常,水表表位错误,水表吨位与实际不符。”该公司对业主违约金已作取消处理。

四川三台县业主242吨用水被强算800吨的荒诞事件,揭开了公共服务领域“错由民担、利归国企”的潜规则。从开发商错误安装到水业公司“被动失误”,从800吨到633吨再到242吨的三级跳数据修正,这场闹剧暴露出的不仅是技术漏洞,更是公共责任体系的系统性溃败。

都宏水业将水表错位的责任推给开发商,堪称现代版“甩锅艺术”的经典案例。表面看,表后水管确由开发商安装,但《城市供水条例》明确规定:供水企业应对接入市政管网的水表设施进行验收,而这个将水表安装错位水表是怎么通过验收的呢?验收有误会,都宏水业难道没有丝毫的责任?

更讽刺的是,纠错流程暴露出公共服务体系的傲慢与低效,业主从2024年10月质疑到次年3月解决,历时五个月,期间系统显示的“800吨”用水量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这种使劲拖拉的应对模式,与《城镇供水服务规范》中“接到用户投诉须48小时内响应”的规定形成鲜明反差。当公共服务异化为“投诉驱动型”龟速响应机制,民众维权成本早已超过水费本身。

绵阳宏达资产“取消违约金”的处理决定,实在是荒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进行三倍赔偿。按照242吨实际用水量计算,业主被多收取的558吨水费约合1400元,但企业仅免除3126元欠费中的违约金,对多收费用闭口不提。这叫做自己失职,让别人买单。

为何面对铁证如山的计量错误,供水企业只免除3126元欠费产生的违约金,对错误收取的558吨水费(约合2400元)绝口不提?这无非是垄断性企业的特权思维,这种“施舍式”善后,是对消费者财产权的二次侵犯。在本案中,供水企业显然把纠错当作“恩赐”,而非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更深层的危机在于公共服务定价权的绝对垄断。当居民用水从民生必需品异化为“说多少就是多少”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就彻底丧失了议价能力。三台县都宏水业作为地方国企,本应承担更严格的社会责任,但其处理方式连市井商贩都不如,发现问题后不是主动赔偿道歉,而是用"免除违约金"堵住舆论缺口。

作为三台县属国企,绵阳宏达资产获得县财政补贴用于管网改造,但其下属都宏水业连基础水表管理都漏洞百出。这种“补贴照拿、错误照犯”的怪圈,根源在于公共服务领域缺乏刚性问责。

目前,全国智慧水表渗透率已达相当高,但技术升级并未带来服务升级,三台县事件警示我们:没有责任约束的技术进步,只会让“智能水表”变成“智能吞金兽”。

要打破“垄断-失误-敷衍”的恶性循环,必须建立三层防御体系:其一,推行计量设备“双校验”制度,要求供水企业在开发商安装后、用户入住前进行二次校准;其二,建立第三方计量争议仲裁机制,破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行业壁垒;其三,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对因企业过失导致的超额收费,执行“退一赔三”标准。唯有将服务失误转化为真金白银的企业代价,才能倒逼供水企业主动排查隐患。

水表计量看似小事,实则是检验公共服务质量的试纸。当一家国企能把242吨用水“膨胀”成800吨,当消费者的正当诉求需要半年维权才能得到敷衍回应,我们不得不思考:在自来水哗哗流淌的表象下,究竟还有多少看不见的“管网锈蚀”亟待清理?公共服务不应成为消费者单方面承担风险的“危险游戏”,是时候用制度利刃切开垄断坚冰了。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