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消息,原标题:新时代“枫桥经验”扎根天山南北新疆公安机关探寻矛盾纠纷化解“最优解”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韩 晋
从繁华都市到偏远乡村,新时代“枫桥经验”扎根天山南北。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紧握新时代“枫桥经验”这把“金钥匙”,不断探索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新实践,为建设平安新疆奋力书写新答卷。
多元调解
矛盾纠纷“终点站”
早在2010年5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红庙子派出所便成立了全市首家“治安司法联合调解室”,由公安部门牵头,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等群体联合构建多元化“大调解”机制。多年来,该调解室成功调解数千起治安案件。
2020年6月,红庙子派出所又与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建立庭所对接机制,治安司法联合调解室被法院确立为“法官工作站”,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关口进一步前移,民警成了法院特邀调解员,法官也成为派出所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力量。
创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新疆公安机关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全区各地公安机关构建多种形式的调解机制,积极引入司法干部、社区干部、律师、乡贤等各行业专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
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同时,新疆公安机关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抓手,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与风险隐患,并对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及时回访,形成工作闭环,切实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据统计,2024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群防群治
抓住调处“关键点”
在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街道,活跃着一支由社区民警、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和热心居民组成的“红袖标”巡逻队。每天傍晚,队员们准时集合,佩戴红袖标,在辖区巡逻,对矛盾纠纷、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全面排查。
新疆公安机关加强群防群治特色品牌打造,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推进基层社会力量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石榴大妈”志愿者团队、“张喇叭”治调工作室、“蓝盾义警”巡逻队、“花城老警”调解队……在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示范引领下,新疆基层公安机关的群防群治队伍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会讲本地话、了解本地事、掌握本地情”是群防群治队伍志愿者的基本条件,有威望的居民、村民、保安、党员、退休干部纷纷加入,他们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抓住调处纠纷的“关键点”。
“我们派出所的‘梨城枫警调解室’是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主力军,辖区居民老赵和刘娘舅已经是我们的金牌调解员了,他们在不断探索实践中积累经验,形成‘驻所调解—上门调解—回访完善’的纠纷调处闭环,群众满意度非常高,5年来收获锦旗26面。”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库尔勒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教导员余长江说。
目前,新疆公安机关共组建各类群防群治队伍千余支,参与人数达3万余人,群众力量已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支撑。
创新机制
探索解纷“金点子”
近年来,新疆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多谋良策,不断创新机制,探寻矛盾纠纷化解“最优解”。
在温泉县公安局博格达尔派出所,“望闻问切”工作法已成为民警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宝”。2022年3月,该派出所探索推行这一工作法,即通过观察发现矛盾发生点、从细微处察觉纠纷导火索、详细询问双方诉求、精准切入化解纠纷,为基层治理奠定坚实基础,辖区群众对该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满意率达99.7%。
在鄯善县公安局辟展派出所调解室,桌上总是放着一壶热气腾腾的茶水,辟展派出所巧妙抓住新疆群众爱喝茶的特点,独创“一壶茶”调解法。一壶茶分七杯,每一杯都蕴含特殊意义:第一杯暖人心、第二杯说人生、第三杯述纠纷、第四杯找支点、第五杯举案例、第六杯给台阶、第七杯达协议。这样一套紧密衔接的“调解公式”,让矛盾调处工作成效显著,纠纷化解率达98%。
如今,新疆各地公安机关聚焦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和突出问题,秉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思维、就地解决的原则,将丰富的工作经验凝结为一个个实用的“金点子”,应用于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涉法涉诉等各类矛盾纠纷中,采取多种举措构建法、理、情融合的调解机制,探索创立各类调解工作法,精准有效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处置在源头。(潘从武 韩 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