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要行好,必先停好!
无论停车时间长短
必须按位停车!
然而
部分驾驶员不以为然
一个比一个“任性”
将车随意停放......
伊川公安交警对这些"任性"司机
持续曝光
大家快来看看,有你认识的车吗?
关于违法停车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直接予以处罚
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对于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违停车辆,公安交警将依法对其进行拖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伊川公安交警提醒: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并做到“停车入位,顺向有序” 。停车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交叉路口、机动车道中央、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即停即走。
(伊川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