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看病能否享受二次报销?二次报销最多能报多少?有些战友说,像参战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看病住院可以享受二次报销,不过对于报销金额,说法不一,有人觉得报得不多,也有人觉得还可以。
比如有位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战友,享受优抚对象待遇,三次住院都进行了二次报销,报销比例达到50%。如今优抚待遇越来越好,二次报销相比以前肯定也更好了。
不过我个人认为,个别例子可能说明不了普遍情况。比如另一位带病回乡的战友,看病除医保报销外自己还掏了一部分钱,最后二次报销又报了两千块。不同地方,二次报销政策可能不同。我在网上查找了一些关于优抚对象医疗二次报销的政策,发现全国范围内普遍在实施这一政策。
但具体报销比例和最高限额,会因地区、优抚对象类别以及医疗费用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所以,要是仅凭某个绝对的二次报销数字来判断,确实说不清楚,毕竟涉及不同优抚对象、不同地区以及不同医疗费用类型,很难进行比较。
但二次报销确实存在。就拿陕西永寿县来说,专门出台了关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实施办法,其中明确重点优抚对象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后,剩余合规费用会纳入二次报销。目前,保险、救助、补助、优待“四位一体”的保障模式,是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基本模式。
各地情况不同,二次报销比例差异明显。以四川宜宾为例,其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里有个典型案例:一位参战老兵因癌症住院,总费用18万元,经基本医保报销9.5万元,二次补助报销6.8万元后,个人仅承担1.7万元。这个案例可能比较极端,因为开支大,二次报销金额也多,说明花费越多,二次报销可能越多。
再看甘肃金昌,同样有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一位残疾军人因糖尿病并发症住院,总费用7.2万元,基本医保报销4.5万元,二次补助1.62万元,个人承担1.08万元。实际上,多数地方都是先通过医保结算医疗费用,然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据医保结算数据,主动发起补助。
像四川泸州,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后,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报销,剩余合规费用按类别给予20% - 40%的补助,这就是二次报销,比例不算低。
大家如果想了解详细情况,还得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优抚对象二次报销的政策。就像开头说的,由于优抚对象类别、花费金额、医疗费用类型以及地区不同,很难完全进行比较。
但各地确实都存在二次报销政策,大家务必以当地政策为准。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