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4月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度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全省法院积极运用破产程序,促进市场出清、化解过剩产能、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全年化解不良债权3907.56亿元,吸引投资439.02亿元,清偿税收债权34.29亿元,安置职工4.28万人,保障职工债权18.34亿元,盘活土地房产3299.08万平方米,续建楼盘39个,向百姓交付房屋12128套。

去年以来,全省法院新收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8004件,新收案件数呈稳中有降态势。不断拓宽破产退出通道端口,新收“立转破”“诉转破”案件234件。完善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新收强制清算案件6817件。全省法院牢固树立破产拯救理念,持续引导“可重整的不清算”,京华城置业、智航新能源等331家困境企业重获新生。运用重整程序,成功救治南京红太阳、镇江花王、苏州中利三家上市公司,保住上下游企业1.2万余名职工就业,依法维护1380余户债权人237.62亿元债权利益和5.82万户投资人权益,促推企业恢复造血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破产案件处置效率稳步提升,全省法院审结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8641件,同比增长1.5%,结案率达到82.05%,同比提高4.94个百分点,南通、盐城、镇江等地结案率超过85%,企业破产案件存量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收结案逐步实现良性循环。审结强制清算案件6635件,结案率达到97.33%。

我省法院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机制,南京、苏州、镇江、南通等地法院制定中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工作指引,探索快捷、灵活和低成本的市场退出机制,优化公正高效的破产审判挽救方式。扬州中院推动成立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联席会议,以府院合力强化困境中小微企业破产救治。探索构建绿色破产保护模式。坚持将绿色原则融入破产程序,探索通过破产费用、共益债等方式,优先解决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历史欠账。依法推进长江流域散乱危污企业出清,审结沿江小化工企业破产案件11件,助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省法院将充分发挥破产挽救功能,完善重整价值识别机制,加强运用预重整、重整、和解制度挽救危困企业。开展小微企业破产救治政法惠民实事项目,探索完善小微企业破产救治机制,促推困境小微企业重整再生。同时,充分发挥破产出清功能,推动破产企业要素资源向高附加值产业精准释放,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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