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澧法院收到一份来自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的感谢信,对临澧法院倾力协助执行工作表示感谢。这封信既是对临澧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全国法院执行联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生动缩影。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寄来感谢信
宁夏某建筑器材租赁公司与临澧县某安装工程公司、唐某、全某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临澧县某安装工程公司、唐某、全某支付宁夏某建筑器材租赁公司租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唐某等人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
在收到青铜峡法院的协助执行请求后,本院执行干警积极响应,迅速调派警车与青铜峡法院干警前往某镇寻找被执行人全某,经多番辗转,最后在一家母婴店中找到全某。由于青铜峡法院干警与全某语言交流不畅,本院执行干警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并进行转述,积极向被执行人全某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但全某始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随后本院执行干警积极协调各方,协助青铜峡法院干警完成异地拘留工作,最终促成此案件顺利执结。
协助执行现场
异地执行受距离远、潜在风险多等因素的影响,历来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之一,本次协助异地法院执行行动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两家法院的通力协作。临澧法院将继续贯彻全国法院“一盘棋”理念,强化执行工作大局意识,密切与兄弟法院协作,打通跨区域执行协作“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执行联动协作水平。
图文:覃道志、朱浩然
编辑:胡佳
审核:董明坤
签发:刘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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