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涉外离婚案件日益增多,许多当事人会遇到类似问题: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能否直接在中国生效?是否需要重新起诉?

我们真实的新加坡离婚判决为例。

“李律师,我和前夫都是中国籍,在新加坡办理的离婚。现准备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房产过户。想问一下,新加坡的离婚法院判决书中关于财产、抚养权、赡养费的判决,在中国有法律效应,会被承认吗?”



外国离婚判决不能直接在中国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1-283条,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需经中国法院承认程序后,才能在中国境内产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新加坡离婚判决已生效,仍需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其效力。

常见误区:

1.认为“国际离婚”自动全球通用;

2.直接持外国判决办理房产过户、变更抚养权等手续。

如何申请承认新加坡离婚判决?

1. 申请条件

新加坡离婚判决已生效;

不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

判决国与中国之间存在“互惠关系”。

2. 管辖法院

向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3. 所需材料

申请书(可联系李晓娟律师,免费获取专业的申请书模板。);

申请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如果申请人是原告,还要提供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如果判决书没有载明生效日期,需要判决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

如果委托律师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以上文件如果涉外,需要经海牙认证或公证认证,同时需要提供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4. 审理时间

通常需3-6个月。

哪些内容可能不被中国法院承认?

中国法院对外国判决的承认采取“部分承认”原则,需注意以下风险:

1、如果涉及中国境内房产,可能需适用中国法律重新分割;

2、若判决内容与中国法律冲突,可能被拒绝承认。

3、若抚养权判决不利于儿童成长,可能需另行诉讼。



新加坡与中国是否有司法协助协议?

目前,中国与新加坡未签署关于相互承认离婚判决的专项条约,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互惠原则”,若新加坡法院曾承认中国判决,中国法院也可能对等承认其判决。实践中,新加坡离婚判决的承认案例已逐渐增多。

对于涉外离婚案件,李律师建议:

1、如果离婚时已知财产或子女在中国,建议直接在中国法院起诉离婚,避免后续承认程序的繁琐。

2、确保判决书翻译准确,并完成新加坡外交部、中国驻新使领馆的认证。

若您在涉外离婚案件中遇到难题,欢迎联系我们进行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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