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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他2023年在鲤城区城建江南里项目的业主购置了一套住房,中庭绿化与沙盘存在差异、小区规划图纸变更。
业主反映
业主表示,于2023年7月2日签订购房合同,2025年2月份发现该项目中庭绿化建设与销售时开发商所提供的展示沙盘存在着巨大差异,经查证相关部门网站相关公告,发现本小区的设计规划图纸于2023年11月前后进行过规划变更,但开发商并未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侵害了业主的规划变更知情权、选择权,业主在获知该情况后,与开发商协商三次,并要求开发商暂停施工,待问题协商解决后再进行施工,但开发商至今置之不理,未给予解决方案,同时持续加快进度施工。
官方回复
2025年4月2日,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回复:
一、关于中庭绿化与沙盘存在差异问题
城建·江南里在施工总图报批后对景观水池进行调整,原设计中室外景观水池仅为观赏水池且面积较小,考虑实用性、后期使用的经济性、安全性等问题,故将沙盘展示的景观水池优化为公共会客活动厅,增加业主休闲活动空间。该调整未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
根据城建·江南里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十第22条:“本项目出卖人所做的沙盘模型展示仅作为概念方案示意,不作为出卖人的任何承诺;若后期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与该模型展示内容不一致,需客户自行对相关方案进行查询,出卖人对此模型不负有更新义务。”
二、关于小区规划图纸变更问题
开发商泉一建置业严格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未发生变化。泉一建置业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2023年11月的公告变更为S3#商业楼专项变更,不在与业主购房合同约定范围内变更,内容不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不影响商品房质量以及使用功能。
综上,城建·江南里小区建设均为按政府主管部门通过的规划审批图纸施工,符合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
感谢您的反馈。泉一建置业将综合考虑小区业主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小区业主们的沟通,充分尊重、理解大家提出的合理诉请,在通过设计、施工等规范标准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及研究后,如确有必要及可行,将按照小区多数业主们的要求,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给予局部微调优化,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规划要求为准。后续如您有任何问题,欢迎您致电22077888或来访。
在此之前,还有业主反映城建江南里项目变更项目规划,业主称:城建江南里发起工程规划图纸变更,大面积修改小区中庭规划和小区非机动车位规划,并且未按合同规定告知江南里业主,未获得业主书面同意,造成小区中庭改变,5号楼楼王周围全是非机动车位,对小区品质造成严重影响。
对此,2025年4月2日,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回复:
据泉州江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调查了解,城建·江南里在施工总图报批后对园林景观进行了部分调整。
①景观水池调整:原设计中室外景观水池仅为观赏水池且面积较小,考虑实用性、后期使用的经济性、安全性等问题,故将沙盘展示的景观水池优化为公共会客活动厅,增加业主休闲活动空间。
②非机动车规划:城建·江南里原报批总图中6#南侧及7#楼北侧之间与1#、2#、3#、5#、6#、7#一层均设有非机动车位,后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泉州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计有关工作的通知》(泉建设〔2024〕8号),根据该通知第3.0.3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集中布置,并宜设置在室外或既有的非机动车库内”的要求,城建·江南里将架空层中非机动车位调整至室外。
此次调整未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根据城建·江南里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十第22条:“本项目出卖人所做的沙盘模型展示仅作为概念方案示意,不作为出卖人的任何承诺;若后期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与该模型展示内容不一致,需客户自行对相关方案进行查询,出卖人对此模型不负有更新义务。”城建·江南里严格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包括绿化率等均未发生变化。
△2023年11月,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函(点击查看大图)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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