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一份放在家门口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复印件,10天后,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区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对辖区一栋在建7层楼房进行了强制拆除。房主得知后,手持残疾证在楼顶废墟上控诉。令人疑惑的是,在被拆的这栋建筑周围,几乎全是8-12层高楼,却能安然无恙。


麻女士提供的限期拆除通知书

据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二郎庙村麻女士反映,自己的房子因年久失修,从2024年6月份开始翻建,新建楼房采用框架结构,建到8层的时候,2024年11月21日,施工队告诉麻女士,一份《限期拆除通知书》复印件放在了在建楼房处,《通知书》显示“你在新区一街构建/加建的七层建筑物等,无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系违法建设……现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进行拆除。”该《通知书》分别加盖了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龙区农业农村局、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龙分局、洛龙区城市管理局、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5个单位的印章。


强拆现场一片狼藉 当事人提供

2025年1月2日早上,由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区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80多人对施工现场封锁后,对8层混凝土楼顶进行破拆,楼顶一片废墟,钢筋裸露。麻女士及亲戚邻居与强拆人员发生争执。

据麻女士提供的手机视频显示,现场有城市管理局的车辆堵在路口,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解释称“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多部门进行了联合约谈,所有程序都走过了……在拆除麻女士房屋之前,已经拆除了十几家……”麻女士质疑表示“自己的房屋是不是最高的?是不是只有自己是违建?其他10层以上的,后来加建的是不是违建?”该名负责人未作解释。


周边全是高楼 当事人提供

据麻女士提供的现场照片,周围全是高楼,8-12层不等,有的是在原有7层的基础上加建3-4层砖混结构,外墙还未粉刷。该区域由于历史原因,民房没有具体的统一规划,家家户户都是7层以上建筑,如果按照有关规定,3层以上的全部属于违建,如果拆除的话,可能全都得拆除。

麻女士亲属介绍,“拆低不拆高,拆新不拆旧”,在建的工地也不止麻女士一家,况且麻女士在建房屋还在村子中间,麻女士身患疾病,此前与丈夫离婚,独自抚养一个身患残疾的儿子,家庭没什么背景,执法部门是不是“专挑软柿子”?是不是严重的“选择性执法”?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没有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强拆需要法院的准许。行政相对人还有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时间,而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仅靠一份《限期拆除通知书》,10天后就组织人员进行强拆,不符合法律规定。2025年1月8日,麻女士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等5部门强拆行为违法。时隔近3个月,麻女士尚未收到洛龙区法院的受理通知。

来源:法新云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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